(2025年2月24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侯潔瓊為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其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張海龍為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任命陳仁海為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二)
決定任命蒲杰為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能源局)主任(局長)。
決定任命馬麗娜為烏魯木齊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決定任命畢忠華為烏魯木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決定任命亞力坤·亞合甫為烏魯木齊市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決定任命王新為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決定任命馬連營為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決定任命馬民鵬為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決定任命王婷婷為烏魯木齊市水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蔡高明為烏魯木齊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局長。
決定任命韓紅銳為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決定任命史強為烏魯木齊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免去其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任(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申霜天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康利民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王輝軍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侯衛東烏魯木齊市水務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朱新榮烏魯木齊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馬仲福烏魯木齊市信訪局局長職務。
(三)
任命蔣兵為烏魯木齊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四)
任命徐寶軍為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免去宋建華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黎劍、張睿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嚴斌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五)
任命艾克拜爾江·買買提為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免去賽買提·庫爾班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批準任命陳晶晶為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閆陶為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陳琛為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