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新發改規〔2022〕14號)規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烏發改收費〔2018〕741號)進行了修訂,印發了《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現將最新修訂的《細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修訂《細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新發改規〔2022〕14號)于2022年12月14日印發實施,為做好新舊政策銜接,進一步規范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提高停車資源利用率,依法維護機動車停放者和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緩解我市“停車難”、“停車貴”等問題,我們對《細則》進行了修訂。
二、停車場的類型有哪些?
根據《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規定,明確我市停車場分為: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路內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包括獨立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和建設工程配建的作為公共服務設施的公共停車場。
專用停車場,是指為特定對象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包括居住區、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停車場等。
道路路內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圍內施劃設置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包括車行道停車泊位和人行道停車泊位。
三、停車服務費價格管理形式有哪些?
停車服務費根據不同停車場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四、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主體應公示哪些內容?
在停車場的入口處和繳費地點顯著位置明碼標價公示牌,公示的內容主要包括停車場經營證明、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停車場經營主體電話及12315舉報電話等。
五、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如何收取?
我市住宅小區內停車服務費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執行,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普通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執行政府指導價,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制定。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普通住宅小區和非普通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六、停車收費的計時方式有哪些?
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方式,根據停車條件和需要,可以采取計次、計時(30分鐘或者每小時)、包月、包年等收費方式。
公共停車場、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原則上實行計時(30分鐘)為主的計時方式。實行計時收費應具備電子計時設施或者人工計時的操作程序。
七、跨時段和跨日停車怎么計費?
跨時段停車的,跨時段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跨時段部分按照上一時段的收費標準計費,跨時段部分超過1個計時單位的,白天和夜間分別累計計費。
連續停放跨日的,每一自然日計收一次停車服務費。
八、停車達到最高限價怎么收費?
連續停車達到最高限價的,按最高限價計費。
九、哪些情況下可免收停車服務費?
免收停車服務費的情況主要有:停車時間不足30分鐘的車輛;道路自動計費停車泊位在規定的夜間時段;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應急處突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車、殯葬車以及其他有標識的執法執勤車輛;持有合法殘疾證件的殘疾人本人駕駛的車輛(營運性車輛除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停車服務費的車輛。
十、如何保障免收停車服務費政策落到實處?
停車場應按照《細則》和《烏魯木齊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規定,配備專職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管理,負責車輛有序行駛、停放、安全和免費政策落實。未配備專職人員進行管理、無法保障免收政策執行到位的,市民可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門反映。
十一、醫院有停車優惠政策嗎?
醫院應保障急救車輛、搭車就診車輛、短時招呼探視病人車輛順利通行和停放。原則上不得對就診、急診、復診、住院患者(或為患者服務)車輛收取停車服務費。停車泊位特別緊張的,可對滯留超過4小時的就診、急診、復診、住院患者(或為患者服務)車輛收取停車服務費。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適當延長免費停車時長或者降低收費標準等優惠措施,切實保障患者合法權益。
十二、新能源機動車有優惠政策嗎?
新能源機動車充電樁充電期間不得另行收取停車服務費。車行道停車泊位對新能源機動車停車服務費減半收取。同時鼓勵其它停車場對新能源機動車停車服務費予以優惠。
十三、政府相關部門在停車服務收費管理中的職能是什么?
市人民政府是我市停車服務費的定價機關;市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我市停車服務費標準的制定工作;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各區(縣)城市管理部門對轄區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審批、備案和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居住區內停車場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業主共有區域的停車管理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收費的監管執法等工作;市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統籌利用車行道停車泊位和依法懲處機動車道與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等工作;市財政、規劃、稅務等有關部門依照職責負責機動車停放服務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四、對無合法經營手續的停車場應向哪些部門反映?
對沒有取得停車收費資格實施停車收費和未執行明碼標價的停車場,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對未按照規定辦理停車場備案登記手續實施停車收費的停車場,應向市城市管理部門投訴,由市城市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五、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主體不提供有效收費票據或超出標準收費怎么辦?
對不提供合法收費票據或超出收費標準收費的停車場,市民有權拒繳停車服務費,同時撥打12315電話舉報相關問題。
咨詢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咨詢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準噶爾街299號益民大廈802室
咨詢電話:0991-465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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