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部門職責規定,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實施行政執法,現將我局行政執法的執法主體、執法職責、主要執法依據和監督途徑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執法主體
執法主體名稱:烏魯木齊市教育局;
執法類別:教育領域執法;
執法人員信息:見附件:烏魯木齊市教育局行政執法人員名單.xls;
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青年路361號。
二、行政執法職責和權限(權責清單)
三、主要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教育督導條例》等法律法規。
四、監督途徑
(一)監督投訴舉報范圍
1.行政執法單位不履行法定職權、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的;
2.行政執法單位存在逐利執法、“一刀切”執法的;
3.行政執法人員未持有有效行政執法證件或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的;
4.執法人員違法實施行政執法行為的;
5.應當依法監督的其他事項。
(二)本單位監督途徑
投訴舉報電話:0991-2956000;
來信舉報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青年路361號。
(三)行政執法監督途徑
投訴舉報電話:0991-2956120;
來信舉報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青年路361號〔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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