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a一级毛片亚洲欧洲,亚洲色图50p,亚洲日本韩国一区,久久精品人人做人人爽电影

2024

06/20

17:14

來源:

烏魯木齊市教育局

字體:【
訪問量: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關于印發(fā)《2024年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qū)(縣)教育局,兵團第十一師、第十二師教育局,自治區(qū)教育廳直屬及駐烏高校附屬中學、兵團教育局直屬中學、局屬各學校(單位):

2024年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已經2024613日第9次市教育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烏魯木齊市教育局

2024620


2024年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兵團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89號)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對象

報考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的考生須參加自治區(qū)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未參加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不能參與普通高中錄取。報名條件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公布的《2024年烏魯木齊市中考報名條件》《2024年烏魯木齊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社會零散報名要求》執(zhí)行。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同步報名、同步錄取。

二、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制定的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是普通高中招生的唯一依據,任何學校均無權調整招生計劃擅自招生。未經市教育局、自治區(qū)教育廳批準,任何學校不得在烏魯木齊市以外的地區(qū)招生。招生計劃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2024年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執(zhí)行。

全市考生分為普通類考生和單列類考生(單列類考生是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考試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考生,其他族別考生為普通類考生)。參照近三年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單列類考生招生量,確定本年度普通高中單列類考生招生量,全市各普通高中學校分批次設置單列類學生招生計劃數。

三、保送資格生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有效遏制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現象,第一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實行保送生政策。保送生的計劃數占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50%享受保送生政策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A等;

(二)在我市同一初中學校具有三年完整學籍且實質性就讀的考生;

(三)在學區(qū)內就近入學或按照區(qū)(縣)教育局相對就近分配入學。

各初中學校按照市教育局印發(fā)的《2024年烏魯木齊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做好初中畢業(yè)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籍審核工作,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初中學生基礎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填報經學校審核、公示無異議的保送資格生信息,同時將保送資格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自主招生

為促進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發(fā)展,探索實施自主招生制度,為不同性格稟賦的學生多樣化、個性化成長創(chuàng)造條件,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各普通高中學校可依據辦學實際和特色,按照第一批次學校招生計劃數5%、其他學校2%的比例,自主招收在體育、藝術、科技創(chuàng)新等方面具有特長的考生經市教育局、自治區(qū)教育審批設置體育、藝術、科技、外語、國際課程班等類別特色班的學校,按照審批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完成特色班招生工作。體育、藝術特色班學生一經錄取,不允許轉入普通班級,原則上不允許轉校,進入職業(yè)俱樂部梯隊的學生可保留學籍。“國際課程班”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自主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印發(fā)的《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標準剛性化,過程規(guī)范化,結果公開化。由自主招生學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在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各自主招生學校組織特長生專業(yè)測試,確定“預錄”名單,并將學校測試或面試的“預錄”名單在學校的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學校申請“預錄”名單及專業(yè)測試成績和考生初中三年來所獲市級以上獎勵證書等相關材料報市教育局核準、紀檢監(jiān)察部門備案。

五、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普通高中報考實行考試后知分網上填報志愿。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與公辦普通高中一致,與公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普通高中設置三個批次,考生根據填報條件選報十一個志愿。

中等職業(yè)學校設置一個批次,考生根據《2024年烏魯木齊市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學校及招生專業(yè)分兩類選報六個志愿。

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保送生”,報考普通高中時,除可填報三個批次十一個志愿外,還可填報一個“保送志愿”,共十二個志愿。保送生與普通考生同時填報志愿。

(二)填報要求

第一批次可填報原自治區(qū)重點中學、自治區(qū)級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區(qū)重點高中招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學校。每名考生可以填報四個平行志愿,四個平行志愿中填報學校的先后順序由考生及家長確定。

第二批次可填報的學校為除第一批次以外的烏魯木齊市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每名考生可以填報四個平行志愿,四個平行志愿中填報學校的先后順序由考生及家長確定。

第三批次可填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當年有招生計劃的本市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每名考生可以填報三個平行志愿,三個平行志愿中填報學校的先后順序由考生及家長確定。

第四批次可填報批準的當年有招生計劃的本市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分兩類(三年制中職和五年制高職),每類三個平行志愿,每名考生共可填報六個志愿,六個志愿中填報學校的先后順序由考生及家長確定。

(三)填報方式

普通高中錄取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具體辦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另行發(fā)布。考生及家長應詳細閱讀《2024年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志愿填報說明》《中考招生指南》,中考成績公布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指定的網站填報志愿,并對所填志愿負責。志愿一經確認不得更改。學校應充分尊重考生的選擇權,不得阻止或變相阻止考生參加烏魯木齊市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干涉考生填報志愿。

六、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堅持對初中畢業(yè)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在綜合素質評價合格、體育與健康、藝術素養(yǎng)等級合格、中考各學科等級合格、統(tǒng)一考查地理、生物、少數民族語文成績合格、學校考查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愿,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各學科等級、中考錄取成績,分類列序,分批次、按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試的各學科成績以分數和等級同時呈現。等級設置為ABCD四個等級,各單科等級劃分方法是依據考生各學科原始成績由高到低排序,A等占考生總人數的25%左右,B等占考生總人數的35%左右,C等占考生總人數不低于35%D等占考生總人數不高于5%

(一)錄取條件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的錄取條件:綜合素質評定B等(含B等)以上;體育與健康、藝術素養(yǎng)過程性評價達到B等(含B等)以上;地理、生物統(tǒng)一測試等級合格;學校考查科目等級合格。

第二、三批次普通高中的錄取條件:綜合素質評定C等(含C等)以上,市級示范校綜合素質評定應為B等(含B等)以上;體育與健康和藝術素養(yǎng)達到合格;地理、生物統(tǒng)一測試等級合格;學校考查科目等級合格。

享受自主招生錄取政策的考生,其綜合素質評定應為B等以上(含B等),其專業(yè)學科等級評定應為A級。

(二)錄取程序

1.確定投檔順序。符合各批次錄取學校招生條件的考生,按照錄取成績(即考生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加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每位考生的投檔先后順序。若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體育與健康考試等級、中考各學科A等級數量、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總分的順序依次確定投檔先后順序。

2.投檔錄取。投檔時,按批次和已排定的投檔先后順序,逐個對每名考生進行投檔;對每名考生進行投檔錄取時,依據每名考生填報的平行志愿,從第一志愿學校到最后一個志愿學校逐一進行投檔。當考生被所填報志愿學校錄取,就不再繼續(xù)投檔。在投檔錄取過程中,當招生學校的投檔錄取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相等時,最后一個投檔的考生的投檔分數,即為該學校的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學校有兩個及以上校區(qū)的,每個校區(qū)單獨劃定分數線。中等職業(yè)學校按照專業(yè)逐一投檔。

“保送生志愿”享受“零批次”錄取政策,保送資格生錄取成績不低于第一批次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參與“保送志愿”錄取流程,不影響其他志愿錄取。下達給各初中學校的保送生計劃沒有完成的自動失效。各第一批次高中學校未完成的保送生計劃自動轉為普通考生計劃進行錄取。

3.征集志愿。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學校投檔錄取后,根據錄取情況,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分別公布未錄滿招生計劃的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學校名單,由各初級中學組織考生網上征集志愿,達到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標準,但普通高中志愿均落選的考生,可填報一個征集志愿學校,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考生在填報征集志愿時,可以修改征集志愿批次之后的志愿。在錄取階段已經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被錄取批次后續(xù)批次的投檔錄取。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學校投檔錄取后,根據錄取情況,按照第二批次征集志愿的方式、流程和錄取標準征集志愿。

(三)照顧錄取

烏魯木齊市高中錄取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確定加分的項目、范圍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中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上加10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加20分;在特殊崗位、特殊地域服役,或執(zhí)行特殊任務軍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加20分;病故、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加10分;

3.戶口在烏魯木齊市的現役軍人子女(含退出現役1年內軍人<以退役命令為準>的子女及改革期間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加10

4.因公犧牲、致殘(一級至四級殘疾)的人民警察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加10

5.戶口在烏魯木齊市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加10

屬于政策照顧的考生必須認真填寫《烏魯木齊市2024年度高中招生政策照顧考生資格申報表》,由所在學校、所屬教育局填寫意見后,到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認定。各學校在初中學生基礎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申請并同步在校內公示,市教育局根據各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認定結果按有關標準執(zhí)行

按照國家、自治區(qū)城鄉(xiāng)一體化發(fā)展和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部署要求,對米東區(qū)、經開區(qū)(頭屯河區(qū))、達坂城區(qū)和烏魯木齊縣農村初中畢業(yè)生實施縣域內統(tǒng)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相關4個區(qū)(縣)招生委員會可根據轄區(qū)農村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和普通高中學校計劃數,酌情增加農村初中畢業(yè)生招錄數量,形成單列招錄工作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執(zhí)行。

經錄取學校認定、市教育局審核通過的特長生,普通高中錄取時科技類考生中考成績原則上不能低于2024年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藝術類考生中考成績原則上不能低于2024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的80%;體育類特長生原則上不低于2024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的70%

七、規(guī)范招生行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zhí)行烏魯木齊市有關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規(guī)定,結合本區(qū)(縣)實際制訂必要的補充規(guī)定或實施細則,做好本區(qū)(縣)內中考組織、考試環(huán)境治理、考試安全維護、考風考紀、招生宣傳等工作。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按照教育部、自治區(qū)教育廳基礎教育擴優(yōu)提質行動計劃的要求,深入挖掘校舍、師資等資源潛力,增加學位供給,有序擴大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規(guī)模。要在填報志愿前,召開考生及家長大會,詳細解讀招生政策,引導考生及家長正確填報志愿。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校招生工作,學校紀檢委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必須全程監(jiān)督學校招生工作。

(二)嚴格落實“九個嚴禁”。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guī)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yè)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借讀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三)規(guī)范招生宣傳工作。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主動、準確、全面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把培養(yǎng)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名校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各普通高中學校要自覺規(guī)范招生行為,堅持實事求是、自我宣傳原則,宣傳本學校的先進辦學理念、學校文化建設、教師風采、育人模式、辦學優(yōu)勢和特色、教育教學改革成果等。嚴禁宣傳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或公布高考成績排名,不得委托、默許校外人員或機構進行招生宣傳,堅決克服唯生源、唯分數、唯升學的短視行為、功利化傾向。

(四)規(guī)范高中學籍管理。普通高中招生及學籍管理嚴格實行“三號統(tǒng)一”,即:普通高中錄取編號、學籍號、畢業(yè)證號“三號統(tǒng)一”。未經正式錄取,沒有取得普通高中錄取編號的考生,不能注冊高中學籍,不能參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不能發(fā)放所在學校的高中畢業(yè)證。普通高中規(guī)定招生班額為55人。各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經核對無誤后,由市教育局下發(fā)統(tǒng)一印制的錄取通知書,并按照普通高中招生“三號統(tǒng)一”的要求,統(tǒng)一編排普通高中錄取編號,同時錄入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庫形成學籍。各公辦普通高中高一新生開學后不再進行學籍審核工作。

附件:2024年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2024年烏魯木齊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附件下載>>

相關鏈接>>

主站蜘蛛池模板: 成都市| 苗栗市| 灵寿县| 凤凰县| 徐汇区| 长垣县| 土默特左旗| 聂拉木县| 招远市| 四川省| 内乡县| 三都| 凤翔县| 威海市| 潞城市| 安吉县| 通化县| 德江县| 石景山区| 林州市| 永安市| 聊城市| 马公市| 嫩江县| 和林格尔县| 炉霍县| 云浮市| 濉溪县| 筠连县| 博兴县| 皮山县| 隆子县| 万载县| 大余县| 蒙阴县| 佛教| 沙湾县| 辉县市| 郁南县| 满洲里市| 平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