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根據《烏魯木齊市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創造實施獎勵辦法》(烏政辦規〔2023〕8號)規定,決定對《獎勵辦法》第五條獎勵標準中的“(一)科技成果轉化獎勵”、“(三)服務機構獎勵”進行獎勵,現啟動獎勵資金受理工作,相關申報事宜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應具備的條件
1.申報單位為在烏魯木齊市市域注冊、登記滿2年以上,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服務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并在2023年度內開展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工作。
2.向他人轉讓科技成果、許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的,需在烏魯木齊市域技術合同登記點進行技術合同登記,并按照技術合同中實際發生的技術交易額,審核、認定科技成果進行產業化后實現的年新增銷售、納稅。
3.申請獎勵的科技成果,技術合同的買方、賣方應均為在烏魯木齊市域內注冊、登記、開辦的企事業單位。
4.同一項科技成果,只能由買方或者賣方一方進行申請獎勵。
5.不受理科技成果只體現為論文、論著、軟科學研究報告以及處于基礎研究和實驗研究階段的項目。
(二)申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獎勵應具備的條件
1.申報獎勵的服務機構應是通過國家、自治區、市級技術轉移機構備案的市場化的技術轉移機構。
2.應與服務對象簽訂有服務合同,促成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須在烏魯木齊市域技術合同登記點進行登記,且年技術合同交易額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
二、申報材料
根據《烏魯木齊市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創造實施獎勵辦法》,獎勵資金申報材料包括:
(一)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報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法人內設機構設立批準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2.填制《烏魯木齊市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請表》(附件1);
3.購買科技成果的轉化登記證明、認定登記技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復印件;成果轉化供需雙方簽訂的技術合同復印件;
4.申報單位是企業性質的,需提供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納稅證明復印件;
5.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總結報告(附件2);
6.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收入或支出憑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7.其他佐證材料。
(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獎勵申報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法人內設機構設立批準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2.填制《烏魯木齊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獎勵申請表》(附件3);
3.技術轉移工作總結報告(附件4);
4.促成的認定登記技術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技術轉移機構服務業績證明材料(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合同;促成技術轉移形成收入的發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2023年度企業納稅證明和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7.其他佐證材料。
三、受理時間
自2024年11月4日開始,2024年11月25日截止。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指南中所有項目的申報均需通過烏魯木齊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http://www.urumqi.gov.cn/)進行網上申報。首次申報的需先進行單位注冊,獲得單位賬號后,方可建立用戶申報賬號。烏魯木齊科技信息服務中心可提供相關業務咨詢。
(二)申報單位可不填寫平臺的申報書,本通知所要求的申報材料在平臺按照附件材料上傳。
(三)在項目網上提交截止推薦后,項目申報單位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章齊備的項目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報至市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新民路72號原廣電局四樓412室)。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科技局資源管理與配置科
來麗拉·加那爾 0991-2824158
科技局高新技術與科技成果轉化科
馬 帆 0991-2824360
市科技成果轉化中心
李 晨 0991-7830732 戴 毅 0991-7825143
市科技信息服務中心(申報平臺咨詢)
劉福林 0991-4693806
烏魯木齊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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