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8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18號)有關要求,以“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市科技局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以市科技局名義制定19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均繼續有效(詳見附件),無廢止規范性文件。
附件:市科技局2024年繼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烏魯木齊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