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烏魯木齊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健全決策、執行、監督等運行機制,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激發科研人員的創造性和創新活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烏魯木齊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政策作以解讀:
一、起草背景和重要意義
為深入對標國家、自治區科技管理要求,切實提升科技項目管理效能,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要求,緊跟國家、自治區科技計劃管理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制定了本《管理辦法》。
二、政策依據
依據國家、自治區相關政策要求,制定了《烏魯木齊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相關政策依據主要有:
(一)國家關于科技項目管理的相關政策要求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統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營造良好創新環境。”
(二)自治區關于科技項目相關政策要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
(一)什么是科技計劃項目
市科技計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是指烏魯木齊市根據國家、自治區及我市科技政策和創新規劃,按照年度計劃,由市科技計劃安排的,圍繞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面向重大科技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支持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等創新活動。
(二)項目組織管理應遵循哪些原則
(三)市科技計劃項目分類
1、市科技重大專項:聚焦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聚焦重大戰略任務、重點產業發展部署、重大技術瓶頸、重大經濟社會生態效益,主要支持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以及關系民生保障的重大公益性共性技術研發等具有全局性影響、帶動性強的關鍵共性技術突破。
2、市重點研發計劃:圍繞事關產業發展、重大民生需求的創新研究,事關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創新能力的重大科學問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進行研發布局,為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領域提供持續性的支撐和引領。
3、市創新環境(人才、基地)計劃:主要支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協同創新中心(異地孵化器、離岸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創新綜合體等各類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基地)建設以及發展產業創新聯合體;支持科技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的引進、培養和使用,促進科技特派員、企業科技專員等科技人才發展,建設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科技人才梯隊。
4、市跨區域協同創新計劃:以促進自主創新為目標,支持發揮科技援疆機制的作用,以科技合作為先導加快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科技中心建設。
5、市獎補政策兌現和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專項:重點支持研發投入、成果轉移轉化等科技創新獎補政策落實兌現,促進創新主體提升創新積極性,激發創新活力;
(四)市科技項目的立項程序
(五)市科技項目的驗收管理
項目驗收以合同書約定的內容和確定的考核目標為基本依據,項目專家組在審閱資料、聽取匯報、實地考查、提出質詢的基礎上,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情況形成驗收結論。
四、咨詢渠道
咨詢單位:烏魯木齊市科技局
聯系方式:0991-2824158
線下咨詢窗口: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新興街5號市委、市政府第二聯合辦公大樓1號樓5樓市科技局資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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