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銷號工作要求,經驗收合格,現對烏魯木齊市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第10項整改任務整改完成情況予以公示。
整改任務:烏魯木齊市火電、鋼鐵、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重工業,對大氣結構性污染的影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整改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電、鋼鐵、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對大氣結構性污染的影響。
整改措施:
1.根據烏魯木齊市采暖季大氣環境承載力等科研成果,結合“雙碳”目標,研究提出結構性減污措施,制定結構調整方案。
2.除列入國家、自治區規劃項目外,我市重點區域不再新建、擴建使用煤炭項目。新建和改(擴)建煤電、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煤化工、有色項目,要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
3.監督火電、鋼鐵、化工等行業企業執行最嚴格的排放標準,推進鋼鐵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力爭2022年底前完成寶鋼集團新疆八一鋼鐵有限公司5條物料皮帶通廊全封閉改造、4座加熱爐低氮燃燒及殘氧控制改造,2023年底前完成燒結機脫硫、脫銷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
整改效果:
1.2022年3月至9月,在國家生態環境部的支持和安排下,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環境監測總站就我市采暖季空氣質量狀況及重污染成因、大氣污染源排放、大氣環境容量承載力等進行了研究,提出結構性減污對策建議,編制了《天山北坡城市群秋冬季大氣污染對策研究報告》和《天山北坡城市群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對策建議》。參考《天山北坡城市群秋冬季大氣污染對策研究報告》和《天山北坡城市群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對策建議》內容,結合“雙碳”目標,我市印發了《烏魯木齊市大氣環境整治2023年行動方案》和《烏魯木齊市“十四五”期間工業存量重點用煤項目控煤工作方案》。按照《烏魯木齊市大氣環境整治2023年行動方案》要求,我市扎實推進農村清潔取暖改造和農業散煤治理、工業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加強城市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加強環境監測和重污染預警應急等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按照《烏魯木齊市“十四五”期間工業存量重點用煤項目控煤工作方案》要求,我市指導火電、鋼鐵、化工等重點用煤企業通過實施技術改造升級和淘汰落后,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實現火電、鋼鐵、化工等傳統產業水平晉檔升級。
2.我市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準入要求,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項目環評準入,自2022年3月28日以來,我市無新建、擴建用煤項目;不存在新建和改(擴)建煤電、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煤化工、有色項目產能置換情況;新建和改(擴)建煤電、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煤化工、有色項目,能夠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
3.按照《關于“烏—昌—石”區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我市組織執法力量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執法形式,利用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排污許可管理平臺等在線監管平臺對火電、鋼鐵、化工等行業企業開展非現場檢查,對平臺推送的異常數據進行現場核查。同時通過“雙隨機”執法、現場監測執法、各類專項行動執法等方式,監督火電、鋼鐵、化工等行業企業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引導和督促新疆八一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推進超低排放改造進程,涉及超低排放改造的5條物料皮帶通廊全封閉改造項目、4座加熱爐低氮燃燒及殘氧控制改造項目、燒結機脫硫、脫銷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均已建成投運。
公示期為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9日。在此期間,如對整改情況有異議,可向烏魯木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烏魯木齊市大數據發展局)或整改驗收單位反饋。(聯系電話:0991-2812437,0991-4602430)
特此公示。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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