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法治建設推動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行政執法監督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量
全市選聘行政執法監督員30名。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法治意識、監督意識,關注支持烏魯木齊市法治政府建設。
(二)具備與履行職責相應的法律、政策等知識和能力,熟悉并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能夠客觀公正地開展行政執法監督。
(四)具有烏魯木齊市戶籍或者在本區連續居住3年以上,年齡在25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未受過刑事處罰,無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工作者、新聞工作者、社區工作者以及曾從事行政執法或行政執法監督崗位,有行政執法工作經歷,熟悉行政執法業務的退休公務員優先選聘。
三、行政執法監督員主要職責
(一)按照執法監督機關的日常、專項工作安排,參加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檢查、執法案卷評查、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等。
(二)了解、掌握執法機關執法隊伍建設和法定職權情況,提出自己掌握和人民群眾反映的執法問題及其意見、建議。
(三)承擔行政執法監督機關安排的其他執法監督任務。
四、行政執法監督員履職要求和工作紀律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地記錄、反映發現的違法行政執法問題和有關情況。
(二)不得利用監督之便干擾、妨礙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行政執法公務活動,損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三)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其他依法受保護的信息。
(四)積極參加市行政執法監督機關組織的相關活動,承擔相應的工作。
(五)未經區行政執法監督機關同意,不得以行政執法監督員名義參加與履行職責無關的社會活動。
五、選聘程序
(一)個人報名或組織推薦兩種方式。填寫《烏魯木齊市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申請表》(附后),經所在單位(推薦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送至指定郵箱。
(二)報名材料?!?/font>烏魯木齊市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推薦)申請表》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照片背面備注姓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份。
(三)報名時間。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0日,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審核批準。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對報名人員、單位推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工作能力、業務專長、法治素養等因素,擇優提出擬聘人選,并向社會公示。
(五)正式聘任。公示期滿,對無爭議的擬聘人選,經市依法治市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批準后正式聘任,頒發烏魯木齊市行政執法監督員聘書,并向社會公布。
六、聘任期限
行政執法監督員實行聘任制,任期二年。聘期內實行動態管理,對不能勝任工作或從事與監督員身份不符的活動,解除其監督員資格。
聯系電話:0991-2307821
電子郵箱:wlmqssfj2023@163.com
烏魯木齊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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