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財法稅〔2024〕7號
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的規定,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有關要求,經烏魯木齊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稅務局聯合審核確認,現將2023年度第一批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公布如下: 1.烏魯木齊市靖江商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上述非營利組織當年符合規定條件的收入,可以作為免稅收入。 烏魯木齊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烏魯木齊經濟技 術開發區(頭屯河區)稅務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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