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精神,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新財振﹝2023﹞19號),現下達你區(縣)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代碼:10000015Z155110000004)5193萬元(詳見附件1)。
預算指標請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2130505農林水-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生產發展”。資金使用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持續抓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壓實資金使用管理責任,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用途安排資金,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擠占和滯留銜接資金。
(二)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支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決策部署,2023年起將扶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納入銜接資金支持范圍,作為資金測算分配的一項政策因素,支持具備條件的村充分挖掘利用當地資源,有效改造利用資產,發展社會化專業化服務,提升農村集體經濟實力。
(三)突出資金支持重點。督促相關行業部門加強項目謀劃等前期工作,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2023年中央銜接資金用于產業比例不得低于60%,且不得低于2022年比例。
(四)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健全銜接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對資金年度使用計劃、支持項目、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及額度等信息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五)強化資金績效管理。落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要求,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扎實開展績效評價,突出資金使用成效,保障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六)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銜接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請各區(縣)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2023年財政資金直達工作的通知》(新財預﹝2023﹞21號)要求,做好直達資金記賬對賬、信息公開等工作,特別是直達資金監控平臺錄入工作,準確標注直達資金標識(01中央直達資金),保持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貫穿資金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各區(縣)需在30日內將資金細化到具體項目并錄入系統,密切跟蹤資金預算執行情況,確保直達資金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七)落實財政資金跟蹤反饋。嚴格按照《烏魯木齊市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跟蹤反饋管理暫行辦法》(烏財預﹝2018﹞41號)要求,及時報送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反饋單。
附件1 :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xlsx
??????附件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xlsx
??????附件3:烏魯木齊市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反饋表.xlsx
烏魯木齊市財政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下載>>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