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財政局: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新財振﹝2023﹞37號)精神,現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指標10,868萬元。該預算指標請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21305農林水-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科目,各區(縣)按實際支出方向將支出功能科目明確至相應項級,指標待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使用。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強資金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持續抓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壓實資金使用管理責任,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用途安排資金,嚴禁資金用于負面清單及與鞏固銜接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發生擠占挪用、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滯留閑置資金情況,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擠占和滯留資金。并按照有關要求于每月月底前報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二、突出資金支持重點。督促相關部門加強項目謀劃等前期工作,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2024年中央銜接資金用于產業比例不得低于65%。
三、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銜接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對資金年度使用計劃、支持項目、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及額度等信息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四、要嚴格按照《烏魯木齊市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跟蹤反饋管理暫行辦法》(烏財預﹝2018﹞41號)要求,及時報送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反饋單。
五、強化資金績效管理。落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要求,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扎實開展績效評價,突出資金使用成效,保障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六、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銜接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請各區(縣)做好直達資金記賬對賬、信息公開等基礎管理工作,特別是直達資金監控平臺錄入工作,及時登錄預算指標,準確標注直達資金標識(01中央直達資金),保持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貫穿資金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密切跟蹤資金預算執行情況,確保直達資金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附件1:烏魯木齊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xlsx
附件2: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xlsx
附件3:烏魯木齊市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反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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