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財政局: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新財振﹝2024﹞26號)精神,現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指標(項目代碼10000015Z155110000004,資金分配詳見附件1)10,656萬元。請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21305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科目,待2025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使用,各區(縣)支出功能科目應根據實際支出方向明確至相應項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和指導意見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規范資金支出方向,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嚴禁資金用于負面清單及與鞏固銜接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發生擠占挪用、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滯留閑置資金。
二、突出資金支持重點。督促相關部門加強項目謀劃等前期工作,強化項目審核,嚴把項目質量,突出資金支持重點,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健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群眾穩定就業持續增收,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更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三、強化項目績效管理。壓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預算績效主體責任,落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要求,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鏈條,強化績效目標審核,做好績效運行監控,扎實開展績效評價,突出資金使用成效,確保項目資產權屬清晰、運營高效、管護到位、發揮效益。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嚴格落實資金項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對資金分配結果、年度使用計劃、支持項目、建設內容、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及額度等信息,按規定程序進行公告公示,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提高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的透明度,促進資金項目規范管理。
五、落實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要求。此次下達的中央銜接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區(縣)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將資金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銜接資金又包含自治區銜接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和登錄預算指標。各區(縣)要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 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2. 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烏魯木齊市財政局
2024年12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附件2: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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