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稅費減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三、各地各部門要強化政治擔當,切實承擔起抓落實責任,加強宣傳輔導,優化稅收服務,注重跟蹤問效,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讓納稅人和繳費人切實享受到政策紅利。
四、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文件下載:關于貫徹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doc
相關文件: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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