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衛健委、水磨溝區、經開區(頭屯河區)、達坂城區、米東區、烏魯木齊縣財政局:
為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根據《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新財社〔2024〕38號),現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合計235萬元(項目代碼10000015Z1555080000004具體分配明細見附件),用于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支持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該項目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9項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類“2100299其他公立醫院支出”科目,各區縣按照實際支出方向將支出功能科目細化到項級科目(可在一體化系統內對自治區財政廳下達的項級科目按實際進行調整)。各區縣要按有關要求做好預算編制、安排等相關工作。市級部門單位政府預算支出功能分類、支出經濟分類、政府經濟分類科目詳見附件;項目支出分類“公共管理事務類項目”。
二、請財政、衛生健康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嚴格按照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規范資金分配、使用,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三、該項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 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財政部對直達資金實行動態監控,在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可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或在預算指標文件中與非直達資金預算指標分別列示,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分別下達,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財政部門將中央直達資金分解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資金來源既包括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地方對應安排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信息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和登錄預算指標,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四、請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原文鏈接: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第二批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直達資金)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doc
附件1:2024年中央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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