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衛健委,天山區、沙依巴克區、高新區(新市區)、水磨溝區、經開區(頭屯河區)、達坂城區、米東區、烏魯木齊縣財政局:
為進一步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 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新財社〔2024〕41號),現下達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合計3,758.28萬元(項目代碼10000019Z195110010005,具體分配詳見附件),根據預算管理相關要求,2023年12月提前下達了部分2024年中央財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烏財社〔2023〕266號),本通知明確的202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應補助資金,扣除提前下達數后即本次下達的補助資金預算指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項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 “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入“2100408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區縣按照實際支出填列具體政府預算經濟分類和部門預算經濟分類科目;市級部門單位政府預算經濟分類和部門預算經濟分類科目詳見附件;項目支出分類“公共管理事務類項目”。
二、請財政、衛生健康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嚴格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規范資金分配、使用,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三、該項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 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財政部對直達資金實行動態監控,在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可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或在預算指標文件中與非直達資金預算指標分別列示,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分別下達,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財政部門將中央直達資金分解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資金來源既包括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地方對應安排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信息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和登錄預算指標,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四、請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原文鏈接: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直達資金)(第二批)預算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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