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紫羅蘭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胡香梅訴新疆紫羅蘭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工資等爭議案件,肖富平訴新疆紫羅蘭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墊付款爭議案件。因你單位已不再正常經營,本委采取電話聯系、直接送達等方式無法向你單位送達仲裁文書。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烏勞人仲字〔2025〕第508號、509號案件的仲裁申請書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通知書、仲裁告知書、送達地址確認告知書、送達地址確認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單位應當在公告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向本委提交答辯書,逾期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本委定于2025年6月18日10時30分(北京時間)在本委1號仲裁庭(烏魯木齊市南湖西路99號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樓2樓)開庭審理烏勞人仲字〔2025〕第508號案件,2025年6月18日12時00分(北京時間)在本委1號仲裁庭開庭審理烏勞人仲字〔2025〕第509號案件。如你單位未到庭參加庭審,本委將依法缺席審理。
烏魯木齊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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