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新環執法發〔2021〕274號)要求,計劃經“新疆生態環境執法一體化平臺”抽取,確定2025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及執法人員名單等抽查任務。現將相關工作內容公開如下:
一、污染源隨機抽查任務
按照環境執法人員和抽查對象全年抽取比例不低于1:10;重點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25%,全年全覆蓋的要求。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確定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環境執法人員共67人,計劃抽選2025年第二季度日常“雙隨機”污染源261家次,其中重點污染源72家次,一般污染源177家次,特殊污染源12家次。
二、工作要求
環境執法人員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及《烏魯木齊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內容,于2025年6月25日前按月完成第二季度“雙隨機”抽查任務,現場檢查時如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應按照行政處罰程序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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