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增強行政決策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制定行政決策的質量和效率,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現將《烏魯木齊市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如有修改意見,請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至烏魯木齊市生態環境局。
一、信函請寄至: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南湖南路西三巷35號烏魯木齊市生態環境局(郵政編碼:830092聯系電話:0991-4685046),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烏魯木齊市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字樣。
二、電子郵件請發送至:18699571501@163.com
特此公告。
烏魯木齊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