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行業從業主體管理的有關要求,為規范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管理和從業人員實名登記工作,進一步提升行業監管水平,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強化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以及從業人員實名登記工作的通知》(烏房規〔2024〕1號)(以下簡稱《通知》)。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房地產中介市場是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烏魯木齊市的房地產中介市場主體規模不斷擴大,從業人員數量大且流動性頻繁,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損害了群眾合法權益。雖然住建部出臺了關于加強市場從業主體監督管理的規章,但是自治區及我市層面具有可操作性、實用性、針對性的規范性文件尚未出臺,行業內新問題、新矛盾不斷涌現,擾亂我市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影響了行業健康發展。因此,制定符合我市實際并有效規范房地產中介市場從業主體的規范性文件勢在必行。
按照《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8號)、《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建房〔2016〕168號)和《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建房規〔2023〕2號)等相關規定,住建部明確了加強從業主體管理、嚴格落實備案制度和人員實名從業等要求。為此,國內許多城市出臺了相關政策。如:2023年3月29日,阜陽市房屋管理局印發了《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實行實名登記管理的通知》(阜房辦〔2023〕15號)。2023年8月7日,黃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人員實名登記和掛牌上崗的通知》(黃建〔2023〕11號)。2023年12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了《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2024年1月12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福建省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管理辦法》(閩建〔2024〕1號)。
二、制定過程
為加強我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監督管理,提升房地產經紀機構服務水平,規范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結合住建部要求,我們借鑒北京、成都、鄭州、煙臺、阜陽、黃石等城市相關經驗做法,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強化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以及從業人員實名登記工作的通知》。
先后征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烏魯木齊市房地產業協會、本市8家房地產中介機構意見,在此基礎上進行深入研究吸納意見并修改完善。征詢行業專家以及律師意見后,經合法性審核,最終定稿。
三、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包括3部分內容。其中,第一部分“嚴格落實機構備案工作”,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初始備案、變更備案、注銷備案的辦理方式和流程。第二部分“全面開展從業人員實名登記工作”,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人員實名登記的條件、辦理方式、流程以及監管主體。第三部分“做好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明確了群眾投訴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的流程,并列舉了房地產經紀機構10種違法違規行為、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人員10種違法違規行為和相應的處理方式。
解讀機關: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咨詢科室:市場管理科
聯系方式:0991-4619836
相關文件:關于進一步強化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以及從業人員實名登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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