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4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對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黨組開展了常規巡察,9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向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
(一)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黨組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9月27日召開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專題會議,組織班子成員及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傳達學習反饋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明確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提高思想認識,深刻領會反饋意見精神,將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作為當前我局重要政治任務,緊密配合、倒排進度、確保時效,領導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帶領各科室負責同志對照問題層層分解整改任務,落實整改責任,把思想認識集中統一到局黨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來,層層傳遞壓力,實施臺賬管理、銷號推進。
(二)加強領導,壓實責任。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黨組貫徹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組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其他班子成員擔任,通過領導帶頭,層層傳導壓力、落實任務、細化措施。先后4次召開黨組會議,及時了解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制定《關于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對整改任務進行責任分工,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確保反饋意見一件一件落實,一條一條整改。
(三)強化監督,狠抓落實。及時掌握整改進展情況,對照整改方案和整改臺賬,對機關各科室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3次,逐條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對反饋意見實行明確專人、限時改進。針對復雜問題,局黨組書記親自掛帥,認真分析原因,研究解決方案,列出整改時限,分期分批解決。對能夠立即整改的問題,迅速整改,確保取得扎實成效。
二、巡察反饋重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貫通運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重要論述不夠到位,促進城市健康發展不夠有力
1、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不深入
(1)運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重要論述統領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從學習內容、形式、人員范圍等方面提出意見。將黨的二十屆及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重點學習篇目,組織中心組理論學習14次,中心組成員圍繞主題開展交流研討7次。二是將《習近平關于城市工作論述摘編》作為干部職工“首學書籍”,制定基層黨支部學習計劃,充分利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輔導等形式,開展政治理論學習。三是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將市委十一次、十三次會議精神、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務制定責任分解方案,督促科室按期完成工作任務并定期報送工作進展。建立周工作例會制度,每周調度完成情況,定期督促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落到實處。及時召開全市城管系統工作會議,結合實際制定印發2025年城市管理工作要點,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2)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管理應該像繡花一樣精細”重要指示不夠到位,城市精細化管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照明設施巡檢力度,構建快速響應機制,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整改到位。截止目前市級處理照明故障1.5萬余處,督促各區整改問題1萬余件,確保道路照明亮燈率達到98%。二是組織開展秋季道路集中整治,累計治理道路病害10177處,修補面積22.9萬平方米。冬季開展道路應急修補,督促維護單位建立15人的應急隊伍,儲備瀝青冷補料20噸、水泥沙子10噸、井蓋20套,遇突發事件第一時間處置。在2—4月氣溫回升道路病害集中爆發期及時開展春季道路集中修補,編制《2025年快速路道路橋梁城維費指標分解》,將60%資金用于道路維護。三是組織用熱戶、供熱單位召開座談交流會1次,累計開展夜間入戶測溫540余戶。四是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社區準入工作事項清單,扎實推進垃圾分類宣傳進萬家活動,編寫幼兒、小學、中學3版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讀本,推進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舉辦全市垃圾分類培訓班,1000余名從業人員受到教育。制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網絡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兩網融合”。組織引導各區(縣)開展垃圾分類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商超等活動30余次,宣傳教育2萬余人,市民生活垃圾分類意識不斷增強。
(3)2021年以來“12345”平臺受理城管工作相關投訴數量較多,市城管局協調解決不夠及時。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與市財政局溝通協調,2024年支付電費1433.56萬元,2025年實現按月支付,確保照明設施持續穩定運行。二是組織召開12345熱線專題工作推進會10余次,黨組專題聽取匯報1次,制定印發12345熱線群眾投訴辦理工作方案,不斷壓實工作責任。指派專人負責,線上、線下同步關注辦理,做到有訴必接,有接必處。三是對各部門對接辦理12345訴求人員進行培訓指導,掌握各個流轉環節,提高人員業務能力。對訴求辦理情況適時督辦,定期通報。四是在做好市級部門直管工作的同時,指導督促區(縣)城管部門做好屬地訴求辦理,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滿意度。
2、人民至上的理念樹的不牢
(1)供熱質量與群眾期盼有差距。
整改情況:一是持續加大供熱教育培訓力度,組織開展專題培訓1次。二是及時調度燃氣和供熱領域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工作開展情況,制定采暖期供熱保障工作方案,草擬供熱市場整合工作方案,積極推進供熱整合;制定印發供熱行業服務評價細則,指導區(縣)供熱管理部門做好行業監管,對供熱訴求較大以及供熱服務存在突出問題的4個區(縣)供熱管理部門和12家供熱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強化日報、周報和月通報制度,每日對供熱運行和供熱投訴進行分類分析統計,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督促供熱企業做好供熱服務保障工作,本采暖期對全市供熱投訴處置情況通報3次。
(2)市政設施維護保養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照明監測實施辦法、照明行業監測聯合檢查工作方案,加強與各區(縣)及建設單位的溝通協調,確保新建道路照明設施移交工作順利開展。二是加強路政巡查人員培訓教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31次,增強路政巡查人員業務能力。完善《烏魯木齊市城市快速路巡查方案》,及時調整巡查方式,對所轄快速路及各中隊巡查范圍進行優化調整,細化重點路段及一般路段的巡查線路。細致有效的開展巡查工作,確保道路橋梁問題及時發現、及時反饋、及時解決。人員和車輛向巡查一線傾斜,將4輛路政線路巡查車輛增加至7輛,切實提高快速路巡查能力。細化完善城市快速路道路橋梁病害養護修補計劃,合理調配人員機械車輛,春季道路集中修補時將維修班組由2組增加至6組。制定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預案,指定專人緊盯抖音、頭條、快手等媒介反映城市快速路各類問題,力爭做到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辦理結果第一時間反饋。三是召開生活垃圾分類推進會3次,研究制定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實施方案,印發《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烏魯木齊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聯動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健全四級聯動機制,完善聯席會議制度,不斷形成工作合力。
(3)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推進緩慢,有名無實。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嚴格按照自治區關于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相關要求,對6個信息系統平臺運行情況聯通,統一接入自治區“運管服”平臺。綜合考慮便民需求,結合行業需要拓展平臺應用功能,編制烏魯木齊市“運管服”平臺技術方案。二是將智慧照明監控系統平臺整體部署至曙光云,將公共停車場視頻監控系統老舊模擬視頻監控攝像頭,更換為數字高清監控攝像頭,完成全量調試,同時對系統中包括服務器、存儲、平臺系統軟件及數據庫等全部國產化替代,將其部署至中國移動IDC機房。三是暫停使用停車場管理和信息服務平臺,并對數據進行了全量備份。
3、依法行政意識不強,城市精細化管理正確履職擔當不夠
(1)行政執法工作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抓好學法考法,2024年至今對36名提拔任用科級干部開展了任前法律考試,組織干部職工參加“法治講堂·逢九必講”法治培訓15次,教育引導干部職工尊崇法治、踐行法治。二是加大培訓力度,圍繞行政復議、行政執法等內容,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專題授課和綜合培訓相結合方式,對街道(鄉鎮)開展執法賦權法治工作專題培訓1次,行政強制法專題授課2次,行政復議法培訓2次。開展年度行業執法案卷評查3次,在自查自評基礎上抽取上年度部分處罰案卷進行交叉互評,現場反饋問題。對典型問題、爭議疑難點開展指導討論,通報結果。三是通過案卷查閱、座談匯報等形式對高新區、經開區(頭屯河區)、天山區、沙依巴克區、米東區城管局及烏魯木齊縣執法局執法案件辦理情況調研指導各1次,組織區(縣)召開敗訴案件復盤會,對敗訴案件辦理、訴訟過程全面復盤,從客觀、主觀兩個層面入手,分析敗訴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依法審批戶外廣告工作長期停滯。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學習計劃,采取自學與集中學相結合,圍繞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條例等內容,每周二組織相關人員集中學習1小時,截止目前集中學習34次。二是完成高新區、米東區、沙依巴克區、經開區(頭屯河區)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編制審核,制定《烏魯木齊市商業性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權進場交易工作指引》,積極推進戶外廣告進場拍賣等設置權出讓及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行政許可工作,截止目前開展戶外廣告審批8處。三是對全市八區一縣重點區域的戶外廣告設施和戶外招牌設置及建(構)筑物外立面進行專項抽查,發現問題231處,已全部完成整改。開展全市大型戶外廣告設施摸底,建立底數臺賬,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大型戶外廣告設施2496塊,正常使用2466塊。
(3)執法案件督辦不力。
整改情況:一是健全完善案件轉辦、督辦案件統計制度,強化案件辦理質效督導,實時掌握區(縣)辦理進度,督導區(縣)限時辦結并及時回復案件辦理情況。二是召開全市城管執法調度會,對違法傾倒垃圾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組織4區1縣圍繞違法傾倒垃圾專項整治、餐飲油煙污染治理、T4機場區域道路揚塵污染等執法工作現場交流,取長補短、共同發展。
(4)城市管理配套法規建設滯后。
整改情況:加快推進行業立法,成立《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規范》修訂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通過專家評審,報司法、市監部門審核通過,2024年12月5日由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
(5)執法行為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召開全市城管執法調度會5次,對執法行為規范相關制度進行再學習,對落實制度進行再要求,個別區城管局對落實規范執法行為情況進行了交流發言。二是對“斗氣車”當事人進行提醒談話、批評教育,糾正其錯誤行為,要求其限期整改,作出書面檢查。召開干部職工警示大會,對干部職工進行早教育、早警示、早糾正,讓干部職工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加強配備執法設備力度,全市一線執法人員現已配備執法記錄儀273部。
4、統籌發展與安全有差距
(1)推進消除雪蓮燈安全隱患不及時。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履行政府采購手續,積極與市財政局對接,在政府采購云平臺采用競價方式完成設計單位、檢測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服務采購工作。二是召開項目推進會4次,研究項目開展事宜,跟進進展、督促落實。三是雪蓮燈安全隱患整治期間,每天委派1名甲方代表在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監理單位對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進行全方位把控,目前已更換雪蓮燈燈具494套,安裝測風儀25套,對其余雪蓮燈設施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加固工作。
(2)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下發《關于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責。二是開展燃氣隱患排查治理,不定期對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監管檢查,巡察整改以來共開展燃氣行業安全檢查80次,檢查企業、生產經營單位、餐飲場所225家。三是制定印發《市城管局安全生產舉報宣傳方案》,制作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公告牌,著力解決安全生產中人員不足及發現隱患能力不足問題。四是加大安全生產培訓力度,組織開展燃氣、環衛作業等安全專題培訓15次,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意識。督促京環公司對所有進場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告知并簽訂入場安全告知書。在各垃圾轉運站磅房入口張貼《進場車輛安全告知書》和監督電話,在卸料平臺位置張貼各類安全標識,有效遏制違規作業現象。
(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到位,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較為突出
1、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打折扣
(1)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嚴格。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兩級中心組開展專題學習10次。黨組會議專題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匯報1次,審議通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2024年度政治生態分析報告》。二是加強內部廉政防控,全局梳理廉政風險點254個,有針對性提出整改措施459條。在重大節假日時,通過局長辦公會、下發通知、短信提醒等形式開展節前廉政教育,例行節中自查,適時通報違法違紀典型案例,開展各類節前警示教育40余次,發送廉政短信1300余條。三是運用好執紀監督“第一種形態”,2024年開展“第一種形態”談話6次。加大紀檢人員力量,安排2名專職干部從事機關紀委日常工作。四是監督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完善專人負責制,建立派車單制度,抓好車輛日常管理。
2、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
(1)違規發放值班補助。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梳理問題清單,編制相關問題整改責任清單,組織3家責任單位立即整改,準確清查違規發放情況,對違規發放的值班補助及時清退上繳。二是加強財務人員教育管理力度,制定財務人員交流學習計劃,提升專業素養。三是加強財務支出審核把關力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將黨組會議決議大額資金標準由5萬元調整為1萬元。修訂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財務支出審批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審批流程。
(2)公車私用。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警示教育,組織開展任前廉政談話16人次,典型案例通報14場次,旁聽職務犯罪庭審警示教育1次,直屬各單位開展各類警示教育活動65場次。二是建立公車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專人負責,建立派車臺賬。充分發揮一把手“頭雁效應”,嚴格按照公車管理制度用車。三是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違紀問題零容忍,嚴肅監督問責,對違規用車的1名領導干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三)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有短板,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有差距
1、凝聚力和執行力不強,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有力
(1)落實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整改情況:一是再次梳理規范黨組會議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組織會議流程,組織開展專題培訓2次,不斷提高局系統各級黨組織辦會質量、議題質量。二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修訂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黨組議事規則》13處,及時提醒督促直屬各單位修訂完善黨組織議事規則,全覆蓋核查1次。三是優化工作流程,修訂完善黨組會議議題申報單2次,明確規定直屬事業單位提交黨組會議研究的事項,須由局機關對口科室前置審核把關,再提交黨組會議研究。
(2)執行“四個不直接分管”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修改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黨組議事規則》,明確會議議事范圍、程序和內容,進一步規范決策、科學決策。二是修訂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財務支出審批管理制度》,明確財務支出審批程序、限額標準等內容,財務審批進一步規范。三是根據“四不直接分管原則”要求修訂《市城管局資金支付審批表》,征求意見后,局黨組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3)“三重一大”制度落實不到位,一些重大事項由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整改情況:一是不斷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強全局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制定“三重一大”事項清單,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二是結合城管實際,修訂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局長辦公會議事規則》,著力解決以行政會議代替黨組會議現象。三是加強督導檢查,聚焦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實情況,及時督促直屬單位修訂完善黨組織會議議事規則,全覆蓋審核檢查1次,有效促進各單位議事制度規范執行。
2、干部隊伍建設存在不足
(1)違規推薦、輪崗交流使用干部。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理論學習,圍繞干部選拔任用、公務員職級晉升、公職人員黨紀政務處分等規章條例,組織開展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3次,組織系統黨政辦公室主任、組織人事干部開展專題培訓1次,15名干部受到教育。二是建立防止違規推薦、交流干部長效機制,擴大征求意見范圍,開展干部選拔任用6次,職級晉升1次,聽取局派駐紀檢組、局機關紀委、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的紀檢部門意見建議7次。三是建立立案調查事項“三方”通報機制,及時掌握監督執紀部門反饋的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匯編形成干部人事事項“不得事項清單”集,適時看、隨時學,使其成為黨組成員和組織人事干部研究干部人事事項時的把關指南。
(2)長期借調干部。
整改情況:一是圍繞借調干部管理最新要求,組織開展借調干部管理辦法集中學習1次,明確借調干部新程序、新要求。二是在局系統開展借調人員情況自查2次,及時更新借調人員管理臺賬。三是及時提醒借調人員借調期滿返回原工作崗位,清理借調手續不規范、借調期滿等借調人員6名。嚴格履行借調手續,對未經批準借調干部幫助工作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
3、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
(1)市城管局黨組對基層黨組織建設不重視。
整改情況:一是充分利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載體,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重要論述,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黨的建設重要內容1次。二是研究制定《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清單》,明確了“三級五崗”黨建工作責任。以“五個好”黨支部創建為抓手,先后2次深入基層黨組織進行實地督導,及時反饋各支部在落實黨內組織生活中存在的問題;三是召開黨建工作例會2場次,聚焦黨建工作的難點、重點問題進行交流學習。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督促市停車場服務中心完成支部委員補選工作。
(2)非黨員參與支委會議議題表決。
整改情況:一是圍繞《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規章制度,督促指導市燃氣與供熱保障服務中心支委召開專題學習1次,強化督導、規范執行。二是認真落實《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機關紀委列席直屬單位黨組織會議制度(試行)》,巡察整改以來,機關紀委列席指導直屬單位黨組織會議30次。
(四)落實巡察、審計整改工作不夠徹底
1、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夯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巡察整改專題學習2次。二是加強督導檢查,完善巡察整改推進落實機制,調度巡察整改進展情況2次,及時掌握巡察整改進度。先后4次召開黨組會議,及時了解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2、個別問題整改不到位。市城管局黨組對問題整改跟蹤問效、壓力傳導有欠缺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巡察整改以來,黨組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項15項。二是認真落實保密工作主體責任,組織系統100余名干部職工開展保密知識專題講座2次,不斷提高干部職工保密意識。三是制定《2024年烏魯木齊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高質量行動計劃》,按照“先機關,后社會”、“先試點,再推廣”的原則,對照“管行業必須管垃圾分類”要求,指導督促市區兩級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帶頭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145個,在中端推動落實分類運輸和末端分類處置,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烏魯木齊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在全國大城市排名已躍升至第一檔第27名,位列成效顯著城市行列。
三、需長期整改事項進展情況
1、執行政府采購招投標手續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組織系統干部職工圍繞項目管理有關規定,開展專題培訓2次,提高思想認識,明確程序流程。二是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程序。全面梳理已竣工未履行招標手續及簽訂合同項目,根據專題會議紀要精神,依據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已竣工未履行招標手續及簽訂合同項目進行審計結算,以審定結果為依據,與相關項目實施單位簽訂合同后,按程序再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的解決途徑,對項目主體責任單位2名中層干部進行處理,主動協調對接紀檢、審計、財政等部門,召開專題推進會2次,督促責任單位及施工、監理盡快完善項目資料,向市政府申請審計資金。三是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2021、2022年快速路應急外包項目進行財務審計,與勞務公司簽訂《檔案整理工作外包協議書》,由勞務公司無償提供一個月的服務。四是嚴格落實合同文本審核機制,在今后項目招標及合同簽訂過程中規范表述車輛設備折舊費,力求合同文本表述規范,不產生歧義。五是修改完善工程建設、信息化項目管理兩個“辦法”,扎緊項目管理制度牢籠。
四、下一步計劃
一是堅持常態整改。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察整改落實工作緊抓不放。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整改工作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時分析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確保每項任務整改到位、落到實處。對長期堅持的任務,緊盯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做到整改工作常態化。二是抓好成果運用。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為各項制度規范,舉一反三,確保城市管理各項工作存在的問題整改到位。三是提升巡察成效。把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與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城市管理各項工作結合起來,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發揚工匠精神,下足繡花功夫,推動首府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前、做表率。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4600037;電子郵箱360173120@qq.com 。
中共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局
(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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