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我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權限內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或管轄爭議案件、上級交辦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
(三)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文明執勤和隊容風紀的現場糾察;監督檢查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情況。
(四)指導、監督各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五)依法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設6個內設機構和1個派出機構。
(一)內設機構
1.黨政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檔案、財務、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黨務、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法制督查科。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培訓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文明執勤和隊容風紀的現場糾察;監督檢查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情況;指導、監督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3.紀檢監察室。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承擔投訴舉報的受理、登記、轉辦、督辦、統計、考核等工作。
4.執法一大隊
5.執法二大隊
6.執法三大隊
以上3個執法大隊主要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或管轄爭議案件、上級交辦以及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
(二)派出機構
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三、辦公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河灘北路448號
四、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0991-41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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