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機構編制方案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我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道路運輸經營、地方海事、農村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對職責范圍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投訴舉報,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承擔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工作。參與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統籌組織、指揮協調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專項整治;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上級交辦和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
(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參與交通運輸安全事故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保障國家重點物資道路運輸、緊急客貨運輸、軍事和搶險救災物資等運輸有關工作。
(七)承擔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考核、監督和行風建設工作;指導烏魯木齊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八)依法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設置6個內設機構和7個派出機構。
(一)內設機構
1.黨政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檔案、財務、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黨務、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投訴舉報受理科。承擔投訴舉報的受理、登記、轉辦、督辦、統計、考核等工作。
3.法制督查科。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培訓工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以及法制宣傳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文明執勤和隊容風紀的現場糾察;監督檢查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情況。
4.執法協調科。負責組織、協調交通運輸行業的專項整治;組織查處跨區域、上級交辦和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
5.工程質量監督科。負責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6.紀檢監察室。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二)派出機構
1.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
2.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分局
3.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米東區分局
4.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山區分局
5.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沙依巴克區分局
6.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水磨溝區分局
7.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達坂城區分局
以上7個分局負轄區內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三、辦公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新民西街158號
四、聯系方式:0991-465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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