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交通運輸法治工作要點
2022年交通運輸法治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法治建設放在交通運輸改革發展大局中去謀劃和推進,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深入推進交通系統“八五”普法規劃貫徹落實,為建設法治交通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一、持續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普法的重大政治任務,納入黨政主要負責人學法述法內容。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為重點,作為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干部培訓、黨員學習的重要內容,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實踐要求,切實以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同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黨章、準則、條例等為重點,加大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力度。把學習掌握黨內法規作為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列入黨組織“三會一課”內容,列入黨員干部日常考核。
(二)全面梳理權責事項清單。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制度,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結合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根據自治區交通運輸系統權責清單,認真梳理編制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系統權責清單,報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后予以公布。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明確執法單位執法事項清單和事業單位政事清單,落實法治政府部門的主體責任。
(三)開展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評價考核工作。根據市法治政府建設的安排部署,將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情況列入領導干部年終述職內容,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按照要求及時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送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情況,并向社會公開。將法治建設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目標,強化評價結果應用。采取隨機抽查、日常考核等方式開展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考核評價。
(四)加強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市交通運輸系統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流程,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時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報備工作。同時,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推進審核工作流程化、規范化、信息化。依法依規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進一步加大法律顧問對有關審查工作的參與力度,有效發揮好智囊、助手作用。
(五)不斷改進行政復議和訴訟應訴工作。認真落實《烏魯木齊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烏依委發〔2021〕3號)工作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增強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積極做好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深入開展以案釋法,加強對基層行政執法和訴訟應訴工作的指導,提高基層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認真做好應訴案件統計報送工作。
(六)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認真落實《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局法律顧問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大法律顧問在合法性審核、經濟合同審查、訴訟案件辦理、重大行政決策等領域的參與力度,加強法律顧問履職評價考核,切實發揮好法律顧問的作用,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決策。
二、推進完善交通運輸制度體系建設
(一)積極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立法調研和政策研究。結合綜合執法改革,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運輸管理等行業各項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結合交通運輸發展新形勢,組織開展立法需求調研、起草工作,在充分調研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做好年度政府規章立法項目申報工作。圍繞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發揮政策措施對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結合交通行業法治建設熱點難點以及交通行業新政策法律的出臺實施,開展交通運輸體制機制、行政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
(二)組織開展行業制度立改廢釋工作。結合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實際和改革要求,及時制定、修訂完善一批行業制度規范。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配套做好“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公平競爭審查等相關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確保制定的有關規范性文件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三、深入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
(一)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推進便民利民措施落實到位的要求,為方便企業和群眾“就近辦事”,將“出租汽車車輛更新”公共服務事項下放至出租汽車委托管理企業自主實施;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米東區分局繼續設置辦理普通貨物道路運輸車輛更新、年審等業務窗口。
(二)深化事中事后監管。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領域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持續推進實施執法重心下沉為重點,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的執法監管機制。推進“信用交通”建設,探索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逐步推廣說理式執法,在執法過程中對當事人和社會公眾講事實、擺道理,以理服人,將法治宣傳融入執法全過程。
四、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一)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交通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等,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督促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嚴格履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改進執法方式,規范執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推行執法文書規范化,確定執法文書標準化樣本,提高案卷質量;規范執法音視頻記錄工作,提高執法音視頻對調查取證的支撐度;進一步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強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執行力,針對執法規范化問題突出環節,加強行政執法培訓和經驗交流學習,轉變執法人員執法觀念,不斷提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
(二)持續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堅持以信息化建設助推交通執法工作提質增效,扎實推進我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工作。繼續積極推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試點使用工作。加大系統應用培訓工作,促進執法人員掌握執法信息查驗、執法裝備應用、案件辦理、執法信息管理等操作方法。充分利用交通運輸行業現有網絡監管平臺推進監管工作遠程化非現場執法,推動執法信息共享,提升執法信息化水平。
五、扎實開展普法宣傳和法治培訓工作
(一)推進交通運輸行業普法工作。制定《烏魯木齊市交通運輸系統第八個五年普法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八五”普法工作。宣傳貫徹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密切相關的重點法律法規。在國家憲法宣傳周、國家憲法日、自治區憲法法律宣傳月及其他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深入開展憲法“十三進”活動(進機關、進單位、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公共場所、進媒體、進網絡、進宗教活動場所、進軍營、進景區、進萬家)。加強國旗法、國歌法、國徽法等憲法相關法的學習宣傳,增強各族干部群眾“五個認同”,增強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
進一步鞏固深化“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用工誰普法”,創新普法宣傳新形式新方法。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運用辦事大廳、服務窗口、辦公樓周邊設施,增加法治文化元素,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建成有部門行業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陣地。推動旁聽案件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采取網上觀看或現場旁聽等形式,組織交通運輸系統領導干部及執法人員參加旁聽法院庭審。做好法治宣傳典型案例報送、審核工作,結合熱點案(事)件開展以案釋法普法宣傳。培育交通運輸行業法治文化,讓法治成為全體交通運輸從業者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
(二)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法治教育。抓住“關鍵少數”,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重大事項決策會前學法、“一把手”講法制度,落實新提拔領導干部任前考法工作。抓好領導干部、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工作骨干及廣大干部職工的法治培訓教育。健全學法制度,把法律知識學習納入日常學習計劃,定期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考核,做到工作人員帶頭學法用法,依法辦事,依法行政。
積極組織工作人員參加“法治新疆”微信平臺“學法達人月月賽”活動,用好“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臺”開展學法和以案釋法,組織開展干部職工網絡學法考法。抓好“一把手”講法治工作,開展領導干部講法述法活動。加強對領導干部、執法人員及干部職工學法情況的督促檢查,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學法不少于4次,領導干部每年領學不少于4次。做好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入職培訓、晉職培訓和輪崗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依法行政專題講座,強化道路運輸、路政、海事、工程質量監督等方面的法治培訓,不斷提升交通運輸行業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三)落實法治工作保障。加強人員和經費保障力度,研究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堅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愛護法治工作人員,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法治人才隊伍,確保2022年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全面有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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