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建局、各區(縣)建設局(水務局)、烏魯木齊水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新疆河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水管總站、市水行政執法專庫:
取水口規范化管理對保障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務部門在水資源費改稅中的監管職責等工作至關重要,為全面掌握取水口現狀、排查水資源管理漏洞與違規取水行為,推動烏魯木齊市取水口規范化管理長效機制構建,提升水資源管理精細化和現代化水平,特制定《取水口規范化檢查工作方案》,請各相關單位嚴格落實。
附件:《取水口規范化檢查工作方案》
2025年4月5日
(聯系人:傅源 聯系方式:4666951)
附件1
取水口規范化檢查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取水合法合規。通過檢查,確保取水口建設、取水許可審批等內容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杜絕無證取水、超許可取水等違法行為,維護水事秩序。
(二)提高水資源管理水平。通過規范化檢查,發現水資源管理中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強監管能力、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保障,全力推動水資源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精細化。
(三)建立取用水計量監管長效機制。通過對取水口的取水量、取水方式、取水設施的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完善取水口信息化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計量監測規范化管理機制,嚴格落實水資源費改稅水務部門監管職責。
二、檢查范圍
本次檢查覆蓋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類型的一級取水口(地表、地下一級取水口)。涵蓋已取得合法取水許可的取水口、未經許可擅自取水的取水口及封停(或封存)的取水口。
(一)各區(縣)建設局(水務局)負責本轄區內所有地表、地下一級取水口。
(二)烏魯木齊水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投集團”)負責取用烏河地表水的取用水戶及城市供水設施取水口。
(三)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建局與新疆河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配合,負責通過新疆河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管線供水的用水戶。
(四)市水管總站與水磨溝區供水公司共同配合,負責水磨河地表水用水戶。
三、檢查方式及內容
構建“自查—抽查—核查”聯動機制,區(縣)自查自糾,市級隨機抽查、核查,確保監管全面覆蓋。推行“檢查—整改”并行模式,檢查過程中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措施及期限,邊查邊改,動態清零,形成監管閉環。
(一)全面自查
1.以既有取水口臺賬為參照基準,各單位依據規定檢查范圍,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排查期間,將取水口的基本信息,如地理位置、取水用途、標志標識;管理現狀,包含日常維護、監管記錄;存在問題,如設施損壞、違規取水等;以及擬定的整改措施,按照統一標準梳理歸納,如實記錄于檢查臺帳表中。
2.同步完成取水量計量準確性、取水數據一致性檢查。
(1)確認取水單位是否按照國家技術標準安裝經檢定合格的取水計量設施,且設施的類型和精度符合要求,能否準確測量取水量;
(2)是否按規定安裝在線監測計量設施,并實現與監管部門的數據聯網傳輸;
(3)計量設施的運行狀況是否存在故障、損壞或被人為干擾的情況,確保計量數據真實可靠;
(4)定期核查計量設施的檢定證書,確認其在有效期內;
(5)落實內部數據核對,將取水單位的取用水臺賬記錄與計量設施的實際讀數、在線監測數據進行比對,檢查數據的一致性、排查是否存在數據造假。
3.各相關單位于2025年10月前完成全面自查,并將檢查臺賬、“一井一檔”動態管理臺賬報(市水行政執法專庫),(市水行政執法專庫)核查后報市水務局。
(二)實地抽查
為強化取水口管理,落實監督責任,市水行政執法專庫采取實地抽查的方式,對區(縣)、水投集團、甘泉堡取水口管理成效開展精準檢查。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全面自查內容為基準,按季度對部分地區的取水口管理情況實施重點抽查,要求如下:
1.取水口抽查與上一年度抽查范圍不重復;
2.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封停(或封存)機井全覆蓋;
3.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取水口總數的5%,全年抽查(不含封停(或封存)機井)比例不低于20%;
4.在工作推進過程中,水行政執法專庫于每季度結束后,圍繞當季抽查的實際情況,從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方面形成季度小結(分別于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次年4月10日上報)。對全年的抽查數據、管理問題及整治落實成果進行系統梳理,形成全面、詳實的年度總結(次年4月15日前上報)。
(三)重點核查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將取水口管理核實工作融入系統填報、用水統計等日常工作,對各單位取水口的管理、取用水數據真實性等進行重點核查,對涉嫌數據造假、虛報、瞞報等事件按照《用水統計調查制度》要求,逐級上報。
四、檢查結果運用
(一)執法懲處。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市、區(縣)水務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處理。
(二)信用管理。將檢查結果納入取水單位或個人的信用檔案,作為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落實水資源費改稅的監管職責。各區(縣)水務部門結合檢查結果及日常監管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取水計量檔案,進一步擴大取水在線計量覆蓋面,按需求完成水務部門復核工作。
附件:1-1.封停(或封存)機井動態管理臺賬
1-2.取水口檢查(抽查)臺賬
附件1-1
封停(或封存)機井動態管理臺賬(市級填寫)
檢查單位:(蓋章) 機井臺賬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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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 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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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許可證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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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內容:1.區(縣)對封存機井是否建立定期巡查檢查記錄。 2.封存機井是否存在啟用情況,井口鋼板焊封、井口鉛封狀況是否存在損壞。 3.封停機井是否登記造冊。 4.應急(備用)機井后續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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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饋及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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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圖片(如:封存機井現場照片,封停機井現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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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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