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間,市、區(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水產養殖生產單位(企業)進行檢查17(戶、次),現將安全風險隱患信息警示如下:
一、經檢查,未發現水產養殖生產單位存在違法使用國家規定禁止使用藥物的行為。處理結果:無。
二、經檢查,未發現水產養殖生產單位存在使用合法水產養殖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外,使用未經批準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情況。
下一步,市、區(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單位將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環節的監管,依法打擊水產養殖違法用藥行為,保障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等規定,將上述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監督檢查信息公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工作聯系電話:0991-462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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