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烏魯木齊市旅游市場秩序,提升旅游服務質量,保障游客合法權益,烏魯木齊市文廣旅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集中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烏魯木齊市注冊旅行社及接受烏魯木齊市注冊旅行社委派的導游。
二、整治重點
(一)旅游行業導游亂象方面
1.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服務,偽造、變造、轉讓導游證件,且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進行導游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2.導游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隨意增減景點,或無故甩團、甩客的違法違規行為。
3.在導游過程中存在損害國家利益、民族尊嚴的言行,或講解內容低俗、誤導游客的違法違規行為。
4.通過虛假宣傳、刻意誤導等方式,誘導游客參加自費項目或前往指定購物場所消費的違法違規行為。
5.服務標準未達到旅游合同約定,如擅自降低住宿、餐飲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消費環節違規方面
1.以威脅、恐嚇、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制或變相強制游客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的違法違規行為。
2.旅游產品或服務存在價格虛高、虛假標價、模糊標價等價格欺詐行為,以及對旅游行程、服務內容等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為。
3.旅行社不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或未經游客同意擅自增加自費項目、變更合同內容、降低服務標準的違法違規行為。
社會各界如有發現涉及以上兩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可通過電話和信函的方式進行反映。
1.電話:0991-8527900;
2.信函:烏魯木齊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益民大廈22樓,郵政編碼:830000)。
烏魯木齊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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