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信息,《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自治區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烏魯木齊市實施的決定》已經5月19日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7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優化行政資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激發烏魯木齊市高質量發展新動能新活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將一批自治區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烏魯木齊市實施。
?這些行政職權事項包括職業(工種)技能鑒定、市級政府組織編制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審批、旅行社設立許可、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設立審批等27項。
《決定》要求,烏魯木齊市要嚴格依法規范辦事行為,及時發布辦事指南、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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