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創新我區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包容審慎監管方式,持續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指導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2023〕51號)相關要求,自治區廣播電視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法律規章制度及法定職權,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自治區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輕微違法行為減免責清單》,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自治區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輕微違法行為減免責清單》自2024年3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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