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一、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落實文化潤疆有關決策部署,推動實施旅游興疆戰略,落實文化和旅游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貫徹黨的宣傳方針政策,加強全市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有關文化、旅游、文物、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和旅游業振興發展,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制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落實相關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三、負責公共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城鄉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旅游公共服務建設和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導基層文化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字化;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四、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全市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評論和研究,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統籌文化和旅游景區管理;統籌規劃文化和旅游產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承擔特種旅游、紅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項目的規劃及相關管理工作;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對外交流、合作;推進鄉村文化振興,指導全市打造文旅品牌和演藝項目開發。
六、指導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研究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態勢,引導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方向,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文化和旅游產品的培育開發和推廣利用;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
七、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道和應急播報;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覆蓋、維護和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播電視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八、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和推動少數民族廣播電視精品創作生產;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的監管。
九、協調指導文物保護研究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指導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項目、考古項目和重大課題的實施;承擔確定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
十、指導博物館和館藏文物工作,協調博物館間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收藏文物的管理服務;指導革命文物保護管理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傳播。
十一、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體育等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負責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 責 人:朱新榮
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準噶爾街299號益民大廈B座22樓
辦公時間:10:30—14:3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郵政編碼:830023
聯系電話:0991—852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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