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退役軍人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五條的規定,退役軍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與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掛鉤。
退役軍人的政治待遇,是國家給予退役軍人精神激勵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參加黨組織生活。軍人退出現役后,要繼續學習黨的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屬于黨員的,還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參加黨組織活動,行使黨員權利。
二是其他政治待遇。如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重大慶典活動時,可以著退役時的制式軍裝,佩戴服現役期間和退役后榮獲的勛章、獎章、紀念章等徽章;地方人民政府在重大節日等開展走訪慰問活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將本行政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的名錄和事跡,編輯錄入地方志;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去世后,可以安葬在軍人公墓等。
退役軍人的生活待遇,主要指國家根據退役軍人服現役期間所作貢獻給予退役軍人相應的物質待遇。同時,國家還建立健全幫扶援助機制,在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及時對生活困難的退役軍人給予物質上的援助,切實幫扶退役軍人克服生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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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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