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退役軍人移交、接收的主體是誰?
答:依法開展退役軍人移交接收工作,是退役軍人原所在部隊、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1)退役軍人安置計劃下達后,退役軍人原所在部隊應當區分不同安置方式,及時為其辦理各種手續,積極同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對接,做好人員戶口、檔案、保險關系等的移交工作。
(2)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移交接收計劃,做好相關接收工作,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戶口登記工作,認真審查退役軍人報到材料,積極辦理符合接收條件的退役軍人接收手續。
(咨詢地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火車南站路西二巷八一賓館5樓安置科,咨詢電話:0991-5512057)
相關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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