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烏魯木齊市審計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新疆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嚴格按照國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自治區及我市相關實施方案要求,圍繞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全面推進機關法治建設,堅持依法審計,現將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
牢固樹立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的思想理念,堅持將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法規、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作為規定動作,納入領導干部學法清單、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堅持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的重要講話、《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學習強國理論研究文章等作為學習材料,采取集中學、自由學、推送學習鏈接、建立學習園地等方式,掀起學習熱潮、營造學習氛圍,推動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守正創新、提質增效、全面發展。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局黨組定期部署、研究法治建設重要工作、重大問題。
(二)加強權責清單管理,保障“法無授權不可為”
堅持依法履職,持續開展權責清單梳理工作,確認現行權責清單設立的法律法規規章等依據未發生“立改廢釋”以及其他原因需調整權責事項的情形,仍繼續適用并持續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管理,推進依法行政規范高效
嚴格落實相關管理辦法,并持續做好存量管理,堅持落實清理、梳理工作要求,按照“誰制定、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對我市現行的審計相關政府規章及我局現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梳理、清理,確保上述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與現行上位法、政策相一致、相銜接、相配套。
(四)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提升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
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不斷提升決策水平。局領導班子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科學的議事決策機制。局重要事項決策一律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經集體討論決定。同時嚴格落實審計會議制度,通過審計會議討論決定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出具審計結果,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審計報告和違紀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堅持依法審理、嚴格把關。注重發揮外聘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專業助力作用,對機關重大決策和審計項目全過程涉及法律的存疑或爭議焦點問題、審計機關經濟合同等法律文書的起草和審查等事項給予專業法律意見建議。持續跟進學習《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確保決策程序規范,目前暫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五)加強行政執法保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工作,有序組織兩批次共25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并通過執證考試,全局現有在崗行政執法人員83人,切實保障執法人員執證上崗;持續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落細,全面公開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流程圖、指南、人員名錄庫等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參照執行自治區審計廳審計現場管理辦法,持續加強審計組審計實施現場管理,審計工作程序井然有序、記錄清晰完整、查出問題定性準確;加強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審理科全面把關審計組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其他重大審計處理決定,提出完整審核意見并出具復核意見書,報局審計會議最終審議。
(六)聚焦主責主業,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深入貫徹中央、自治區、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審計重點,系統謀劃審計項目,強化“兩統籌”,發揮常態化“經濟體檢”作用。有序組織開展預算執行、經濟責任、專項資金、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政府投資、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等審計項目;進一步探索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審計監督貫通協同有效路徑,實現政治監督與經濟監督優勢互補,開展巡審聯動項目,強化貫通協同,提升審計監督合力。同時持續抓實抓細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把做好審計整改工作作為維護審計嚴肅性和政府公信力、提高審計監督實效的必然要求,壓實整改責任,提高整改實效。
(七)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審計項目質量
持續開展審計項目案卷資料復核檢查工作,聚焦依法審計、提高審計項目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局審理科提前介入審計實施現場督導檢查復核,全程把控審計項目質量建設,關注審計實施方案執行、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和審計證據取得、審計認定事實定性和法規引用等方面情況,定期對復核發現的問題在全局范圍通報,為提高審計質量和有效防控審計風險提供了保障。組織年度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對基礎資料規范、審計成果顯著的項目予以表彰,在全市審計系統范圍開展學習借鑒,促進規范審計執法、加強依法審計監督。
(八)強化信訪制度建設,健全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根據國家、審計系統對信訪工作的最新規定,重新制定《烏魯木齊市審計局信訪工作制度》,嚴格規范信訪工作流程,提高信訪工作質量和效率;同時堅持動態管理群眾投訴舉報事項,持續使用《烏魯木齊市審計局群眾投訴舉報登記臺賬》,完整記錄處理流程及處理結果,確保每項投訴舉報有跡可查。
(九)落實普法責任,提高普法質效
落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和普法責任清單,圍繞“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自治區第二十個憲法法律宣傳月、第三個民法典宣傳月、“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等重要節點,組織機關干部開展集中宣講、網絡旁聽庭審、視頻學習、法治課等活動;堅持以審計項目實施為抓手,采取審計業務與審計普法相結合的方式,將法治宣傳融入審計實施全流程、各環節,充分利用進點見面、審計過程、征求意見等環節向被審計對象、被審計單位廣泛宣傳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拓寬審計普法陣地,擴大審計普法覆蓋面;邀請法律顧問到社區開展法律講座3場次,動員工作隊通過法律咨詢、入戶釋法、集中宣講等活動向社會群眾普法,累計制作發放審計法、民法典普法宣傳彩頁200余份。
(十)加強法治教育培訓,注重法治人才儲備培養
堅持多管齊下、同向發力,積極組織全局干部參加網絡學法及各級法治培訓,同時抓好重點群體,組織執法人員參加系統內業務培訓,開展審計組組內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全局干部法治意識、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同時鼓勵、支持干部自主學習、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上半年有1名干部通過2022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延期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經申請、公示程序,已擔任我局公職律師一職,為局機關法治工作建言獻策;下半年有3名干部已通過2023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全局法治教育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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