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監管企業:
根據《關于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新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通知》(烏安委辦〔2021〕66號)文件要求,市國資委制定了《市國資系統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監管企業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1.市國資系統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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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學習宣傳重點內容
附件1
市國資系統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實施方案
2021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新《安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新《安法》,持續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嚴格管理、精準管理、規范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市關于安全生產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開展學習新《安法》宣貫工作,推動市國資系統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風險管控,深入隱患排查,扎實推進問題整改,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機構
成立由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主任阮成江為組長,黨委委員、副主任郭文君為副組長,各監管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學習宣傳貫徹新《安法》專項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企業監督科,主要負責督促監管企業制定工作方案,推進工作任務,及時匯總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同時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任務及時限
(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把貫徹學習新《安法》作為年度重要任務。各監管企業要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的思想。把學習貫徹實施新《安法》作為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納入年度法治宣傳教育和本企業學習培訓計劃,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新《安法》修改的總體思路和主要內容在實際工作中得到充分運用。
完成時限:2021年8月上旬至8月中旬完成
(二)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努力推動全員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各監管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提升整體安全水平。
完成時限:2021年8月中旬至8月下旬完成并長期堅持
(三)結合實際對照梳理,全面修訂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各監管企業要結合實際,認真對照新《安法》,全面梳理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風險隱患、教育培訓、事故報告、舉報獎懲等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探索研究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制定落實新《安法》的相關配套文件及操作流程,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規可守。完成時限:
完成時限:2021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完成并長期堅持
(四)深入排查風險隱患,積極推進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各監管企業要從風險辨識方法、事故隱患治理程序、管控措施、跟蹤落實等方面進行梳理完善,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積極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努力把風險管控挺在隱患之前、把隱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全面實現安全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不斷深化。
完成時限:2021年9月上旬至9月下旬完成并長期堅持
(五)深化崗前教育培訓,力爭做到全員安全意識入腦入心。各監管企業應組織制定實施本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通過舉辦培訓班、研討會、座談會等形式,深刻領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核心要義,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確保新《安法》的學習和培訓覆蓋全員入腦入心,力爭做到全員自覺學法、懂法、守法。
完成時限: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完成并長期堅持
(六)加強廣泛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氛圍。各監管企業結合實際,創新開展有針對性、實效性的宣貫活動,充分利用廣播、網絡、公眾號、微博、微信、樓宇廣告、橫幅、滾動屏、口袋書等方式深入開展新《安法》的學習宣貫工作,廣泛宣傳新《安法》修改的總體思路和主要內容,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氛圍。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完成并長期堅持
(七)發動全員參與互動,開展線上線下知識競賽答題活動。各監管企業以新《安法》修訂內容為背景,結合《刑法》(修正案)、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領域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發動全員開展線上線下專題知識競賽答題活動,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做到人人學法,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用法,人人守法,通過知識競賽答題活動讓更多從業人員熟知新《安法》宣傳的重點內容。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各監管企業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制度方案,全面開展好新《安法》的宣傳工作。堅持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各職能部門統籌推進,確保新《安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落細落實,取得良好成效。
(二)創新方式,豐富載體。各監管企業要積極探索、創新宣貫方式,提煉典型做法,調動干部職工學習熱情,廣泛形成良好的學習宣傳氛圍,促使新《安法》的宣貫更加貼近企業、貼近職工、貼近實際。
(三)督促指導,確保實效。市國資委將加大對宣貫工作的督促指導力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開展全面督導檢查,并將此項工作納入企業安全生產年度考核。
(四)分步推進,按時報送。各監管企業要認真學習方案內容,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分類實施、分步推進。每月至少報送宣貫新《安法》簡報1篇;8月16日前報送實施方案;10月26日前報送工作總結至市國資委企業監督科。
附件2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學習宣傳重點內容
一、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工作的原則要求
為加強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必須”原則,對有關內容作了修改完善,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 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第一條)
二、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一是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位,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標準化建設, 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第二條)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第三條)二是強化預防措施,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 當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按安全風險分級采取相應管控措 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第 十一條)三是加大對從業人員心理疏導、精神慰藉等人文關懷和保護力度,防范行為異常導致事故發生。(第十二條)四是發揮市場機制的推動作用,要求屬于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第十三條)
三、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一是強化領導責任,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及開發區、港區、風景區等應當明確負責安全監管的機構及其職責,加強監管力量建設,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實施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第四條)二是厘清有關部門在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方面的職責,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有關工作,依據法定 職責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第五條)三是提升安全生產監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監管部門之間應當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和應急措施備案信息實現信息共享。(第十條)有關部門應當將重大事故隱患納入相關信息系統,建立健全治理督辦制度,督促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第十一條)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牽頭建立全國統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系統,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關行業、領域、地區的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提升監管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第十九條)
四、進一步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一是在現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基礎上,普遍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 二是增加生產經營單位被責令改正且受到罰款處罰,拒不改正的,監管部門可以按日連續處罰。(第三十二條)三是針對安全生產領域“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等問題,加大對違法行為惡劣的生產經營單位關閉力度,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對主要負責人實施職業禁入。(第三十三條)四是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聯合懲 戒和公開力度,規定監管部門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予以聯合懲戒;有關部門和機構對存在失信行為的單 位及人員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并向社會公示。(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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