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近期,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41批次的餐飲食品;2批次的生產企業食品;4批次的小作坊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食用餐飲食品合格36批次,不合格5批次;生產企業食品合格2批次;小作坊食品合格4批次。發現的主要問題為其他污染物污染、微生物污染。現將有關食品抽檢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一、其他污染物污染
高新區(新市區)鯉魚山北路叁伍人火鍋店經營所使用的復用餐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經濟開發區(頭屯河區)屯灣鍋盔羊湯店經營所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新市區長春中路相約好吃先生餐飲店經營所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天山區中山路小劉快餐店經營所使用的復用餐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污染
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回府君悅飯店經營所使用的復用餐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1.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餐飲食品)
2.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餐飲食品)
3.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小作坊食品)
4.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生產企業食品)
5.不合格項目小知識
特別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泄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
附件2.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餐飲食品)
附件3·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小作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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