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近期,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368批次餐飲食品,71批次食用農產品,160批次預包裝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餐飲食品合格353批次,不合格15批次;食用農產品合格66批次,不合格5批次;預包裝食品合格160批次。發現的主要問題為食品添加劑問題、微生物問題、質量問題、農藥殘留物問題和其他問題。現將有關食品抽檢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新市區河南東路麻辣集市火鍋店經營銷售的橙汁,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問題
高新區(新市區)鯉魚山北路張氏牛肉面店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質量問題
高新區(新市區)河南東路紅九林串串火鍋店經營使用的煎炸過程用油,極性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農藥殘留物問題
水磨溝區新民東街小趙蔬菜店經營銷售的豇豆,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水磨溝區新民東街新鮮蔬菜店(個體工商戶)經營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沙依巴克區寶山路沙叁拾陸號社區蔬菜副食品直銷店經營銷售的菠菜,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沙依巴克區青峰路零叁壹社區蔬菜副食直銷店經營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沙依巴克區水泥廠街陸拾柒便民蔬菜直銷店經營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問題
水磨溝區南湖北路源凱牛員外潮汕牛肉火鍋店(個體工商戶)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經濟開發區(頭屯河區)露天壩餐飲店(個體工商戶)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永興大掌柜蘆花雞主題餐廳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頭屯河區三姐囍辣串串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頭屯河區禧家歡樂餐飲店(個體工商戶)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經濟開發區(頭屯河區)蝦吃蝦涮蝦火鍋中亞南路店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經濟開發區(頭屯河區)好疆山自助餐廳(個體工商戶)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新市區長沙路兄弟同盟飯菜真香餐廳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新市區天津北路上椒牛宴火鍋店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水磨溝區紅光山路李與白包子鋪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水磨溝區東八家戶街碟滋口未火鍋店(個體工商戶)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水磨溝區紅光山路當代牛社餐飲店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特別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泄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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