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近期,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174批次餐飲食品,106批次食用農產品,41批次預包裝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餐飲食品合格174批次;食用農產品合格104批次,不合格2批次;預包裝食品合格41批次。發現的主要問題為農藥殘留物問題。現將有關食品抽檢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一、農藥殘留物問題
水磨溝區溫泉東路山江園果蔬店經營銷售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高新區(新市區)城北大道小磊蔬菜店經營銷售的燈籠椒(甜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特別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泄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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