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近期食用農產品不合格7批次,預包裝食品不合格6批次食品抽檢信息予以公告,詳見附件。
一、食品添加劑問題
水磨溝區華凌市場小鄧干果商行經營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高新區(新市區)貴州東路麥樂食品店經營銷售的楊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天山區堿泉三街獨逸嘉水果店經營銷售的楊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小馬干果店經營銷售的小白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果然香干果店經營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如意干果店經營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域蘿干果店經營銷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天山區新華南路庫亞西日用百貨超市經營銷售的閃電牌邀請草莓味涂層甜甜圈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獸藥殘留物問題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劉老二活魚海鮮店經營銷售的鴿子肉,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金橋優品商貿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鴿子肉,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頭屯河區皮公子海產店經營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小段海鮮店經營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巴渝海鮮批發店經營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特別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泄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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