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近期,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66批次的餐飲食品;21批次的生產企業食品;1批次的小作坊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食用餐飲食品合格62批次,不合格4批次;生產企業食品合格21批次;小作坊食品1批次,結果均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為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污染物不合格。現將有關食品抽檢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
新疆烏魯木齊市米東區烏魯木齊尹盛餐飲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饅頭(自制),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新疆烏魯木齊米東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尹麥源烘培坊經營銷售的巴哈力(糕點、自制),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新疆烏魯木齊米東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尹麥源烘培坊經營銷售的蜂蜜餅(自制),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殘留物
高新區(新市區)天津北路饞私貓餐飲店經營使用的復用餐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烏魯木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區(縣)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1.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餐飲食品)
2.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餐飲食品)
3.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小作坊食品)
4.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生產企業食品)
5.不合格項目小知識
特別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泄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
附件2.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餐飲食品)
附件3·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小作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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