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有關要求,市統計局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總目標,結合統計工作實際,有序開展好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統計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排查治理、統計執法監督檢查等重點工作,確保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現就市統計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扎實做好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各級干部及社會大眾統計法律意識
將統計法律法規納入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常態化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學習,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進黨校(行政學院)、進社會主義學院和各級各類統計業務培訓、集中學習、年報會議等,持續加大對領導干部、統計系統干部、調查對象等的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發揮烏魯木齊紅山眼、紅山網、新疆網等烏魯木齊融媒體中心等平臺作用,與市廣播電視臺聯合在“法眼看天下”欄目參播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訪談節目,在人群密集場所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宣傳圖冊、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學習讀本,加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宣傳力度,有效提高全社會對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知識的了解認識。2024年,全市開展包括市委、市政府領導及區(縣)黨政領導參加的全市領導干部統計業務培訓班1期,參訓340余人;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進黨校15班(次),參訓809人;組織開展統計違法案件警示教育大會25次,參加千余人次;舉辦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培訓班2期,市、區(縣)共參加70余人次;對全市4000多家規上企業的統計人員集中開展了2輪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向市四套班子、市屬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縣)發放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單行本400本,移動宣傳畫11套,統計法宣傳掛圖15幅。
(二)認真開展統計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排查治理工作
根據《自治區統計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制定下發了《烏魯木齊市統計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排查治理實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組成的專項排查治理專班,及時召開全市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排查治理工作部署會議安排相關工作。全市統計系統嚴格按照《方案》中4個方面52項問題逐條查找、檢視問題、明確責任,并有針對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確保專項排查工作出實效、見成績。此次專項治理,共梳理出4個方面10項問題。針對梳理的問題,我局進行了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確了整改時限,逐條逐項進行了整改,目前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三)規范統計執法行為,加大統計執法監督力度
認真貫徹執行《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實施辦法》《烏魯木齊市統計局查處統計違法案件集體審理討論制度》《烏魯木齊市統計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等,聚焦統計執法的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落實好執法“三項制度”,推進統計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2024年,全市開展執法檢查274家,其中,聯合市稅務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20家。共立案查處8家,其中給予行政警告4家、行政警告并處罰款4家,罰款金額7.8萬元。立案案卷嚴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執法案卷立卷規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執法文書樣式》要求,均符合自治區統計執法案卷評查標準。同時,對2021年查處的統計違法案件開展“回頭看”共10家。加強“五經普”執法監督,對五經普期間拒不配合的企事業單位下發催報通知書540余份。嚴格落實《烏魯木齊市高質量升規納統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向符合入庫標準但不配合的企業及時發放《烏魯木齊市統計局履行統計義務告知書》,推動全市升規納統工作順利開展。按時向自治區統計局報送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臺賬,全年未發現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數據情況。
(四)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嚴格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與紀檢、巡察等建立協調聯動機制,不斷強化與紀檢監察、巡察、審計等部門在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中的協同配合。配合市委組織部開展全市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考評,推動各級領導干部樹牢正確政績觀;積極為巡察機關提供被巡察單位統計工作相關情況通報,開展巡察期間的協作配合,共享巡察成果綜合應用,為十二屆市委巡察提供統計保障,2024年先后選派3名業務骨干協助巡察,配合完成10家單位、36個街道(鄉鎮)辦事處的統計核查工作;針對自治區黨委第一巡視組、市委巡察組反饋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領導、承辦科室及完成時限等,建立《烏魯木齊市統計局關于自治區黨委第一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臺賬》,按期向市委督察室上報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任務并通過巡視整改調研評估。
(五)提高統計執法人員素質,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
一是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持續組織開展好全市統計干部考取行政執法證、國家統計執法資格證工作,按規定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證件申領、培訓和年審工作。2024年全市新增持有行政執法證25人,持有國家統計執法證2人。二是樹立問題導向,查找問題補短板。制定市統計局《統計執法資格考試專題學習制度》,每月組織開展至少1次國家執法資格考試集中學習,邀請自治區統計局、北京市統計局、兵團調查總隊等專家來我局授課,前往北京局進行學習交流等方式,提高干部綜合統計業務能力及水平。2024年共開展國家統計執法證考試培訓4次,印發考試學習資料共200套。三是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知識競賽活動,營造干部宣法學法用法尊法濃厚氛圍。舉辦以“黨建引領數據先行”為主題的全市統計系統《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知識競賽活動,普及統計法律法規知識,提升統計工作人員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能力,增強統計法治意識,提高統計工作質量和效率。
(六)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提高源頭統計數據質量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統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精神,持續鞏固“統計基層基礎”三年行動成果,不斷穩定基層統計力量,加強對基層統計隊伍的管理。根據機構改革要求,再次明確了街道(鄉鎮)6項涉及統計工作的履職事項。嚴格落實《烏魯木齊市調查單位統計人員變動情況報備制度》,及時掌握限額以上企業統計人員調整變動情況,加強對企業統計人員的業務指導。持續做好統計人員業務培訓,有重點、分層次開展統計知識、業務技能、統計法律法規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對各區(縣)統計機構人員、街道(鄉鎮)和統計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人員共開展2次統計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基層統計人員業務能力水平,督促基層統計人員建立統計數據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規范統計報表資料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管理,不斷夯實基層基礎,提高源頭統計數據質量。
二、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問題
一是統計法律法規學習宣傳還不夠深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統計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力度不夠、方式方法缺乏創新,統計法治意識有待提高。
二是統計基層基礎相對薄弱,執法力度有待加強。街道(鄉鎮)普遍存在統計人員身兼數職,專職不專用等問題,區(縣)統計執法力量嚴重不足,統計執法的震懾力沒有得到充分彰顯。
三是統計執法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基層統計執法隊伍業務能力不高,執法經驗不足,難以勝任當前越來越復雜的執法任務。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續推進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宣傳貫徹落實。按照市統計局《關于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工作方案》要求,聚焦重點內容,抓住重點群體,分層分類做好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學習宣傳。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進黨校、進社會主義學院,推動市、區(縣)、鄉鎮(街道)三級領導干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常態化;通過舉辦統計業務培訓班、執法資格考試培訓等專題學習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加強統計干部法律法規學習教育;加大調查對象對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內容的宣傳學習,引導統計調查對象履行法定義務,依法配合統計調查。
二是確保防治統計造假措施落實到位。常態化開展統計違法案例警示教育大會,不斷提高領導干部依法統計的意識和能力,實現以“關鍵少數”引領帶動“絕大多數”。嚴格落實好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構建自治區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體系的實施方案》《烏魯木齊市統計全流程質量控制管理辦法》等制度文件,壓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不斷提高統計法治意識。
三是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認真組織好2025年國家統計執法資格考試、市司法局行政執法考試工作,提高全市統計系統執法資格持證率。推薦干部到自治區統計執法監督局跟班學習,會同各區(縣)統計機構集中開展統計執法檢查,以干代訓,有重點、有計劃地培養執法骨干,壯大我市統計法治力量。
烏魯木齊市統計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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