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督意見》出臺的背景與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統計現代化改革深入推進,統計監督在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統計監督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不夠完善。關于統計監督與黨中央的要求還存在差距,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會議上,肯定統計監督取得明顯成效的同時指出:支撐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土壤尚未鏟除,統計監督與黨中央的要求還存在差距,統計監督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不夠完善,統計監督有效性有待提高,統計監督成效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要強化統計監督職能,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加快構建高效完整、協同高效、約束有力的統計監督體系。
《監督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對加快構建系統完整、協同高效、約束有力的統計監督體系,提升統計監督效能作出具體規定,是堅持黨對統計工作領導的又一次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是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加強對公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的有力舉措,是準確監測評價經濟運行狀況、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對于推動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決策部署,履行統計職責,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發揮統計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監督意見》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切實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更好發揮統計數據的綜合性、基礎性、客觀性特點,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當好參謀助手,加快構建系統完整、協同高效、約束有力的統計監督體系。堅持方法科學、遵循規律、及時準確、真實可靠、防止虛假,堅決遏制“數字上的腐敗”,提升統計監督有效性,使監督結果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統計保障。
三、《監督意見》的五個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是:一是著力提升統計督察效能;
二是持續加大統計執法力度;
三是依法獨立履行監測評價職能;
四是加強對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統計監督;
五是建立健全統計監督協同配合機制。
四、《監督意見》的落實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接受統計監督。
國家統計局要履行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主體責任;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和支持統計監督工作,聽取統計監督工作情況匯報,做好必要保障,推動工作落實;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凝聚統計監督工作合力;
各級統計機構要加快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加大現代信息技術運用力度,夯實統計基層基礎,確保掌握的情況和數據清楚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