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業生產指數的基本定義
服務業生產指數(Index of Service Production,ISP)是指剔除價格因素后,服務業報告期相對于基期的產出變化,主要反映服務業生產的短期變動情況:以基期為100,如果指數大于100,表明服務業生產總體在增長;小于100,表明服務業生產總體在下降。目前,我國服務業生產指數以上年為基期。
二、服務業生產指數的涵蓋范圍
我國服務業生產指數涵蓋范圍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門類共13個行業門類中的40個行業大類的市場性活動。不包括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2個行業門類,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開采專業及輔助性活動,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這3個行業大類,以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這3個行業門類中的非市場性活動。
三、服務業生產指數的生產和發布
我國服務業生產指數按月編制,其中1月、2月合并編制1—2月累計指數,不單獨編制當月指數,其他月份均編制當月指數和累計指數。
2017年3月起,我國服務業生產指數通過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按月公開發布。同時,公眾也可通過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四、服務業生產指數的主要作用
服務業生產指數的編制填補了我國缺少月度服務業綜合性統計數據的空白,成為及時監測服務業短期生產運行態勢的重要統計產品。編制服務業生產指數對于科學、全面、及時地監測我國服務業生產總體狀況、量化服務業發展水平、分析服務業發展結構等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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