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醫療保障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把法治建設放在醫保工作全局中謀劃,全力推進“一規劃兩綱要”落實落細,較好的完成了各項重點任務,為首府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一規劃兩綱要”、憲法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等作為重要政治任務,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建立定期集體學法和會前學法制度,全年累計開展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15次,其中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2次。二是通過“一把手”講法述法、國家工作人員網絡學法考法、法治專題講座等方式,推動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常態化,引領帶動全局領導干部深刻領會、準確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實質,牢固樹立法治思維。三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等納入黨支部日常學習內容,組織全局242人次參加“法治講堂·逢九必講”培訓,“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臺”參學率達100%,開展線上線下法治專題講座3場,切實提升公職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二)堅持履行政治責任,馳而不息推進法治建設。一是始終將法治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納入重要議程,做到與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建立并落實《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主要領導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將法治醫保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要點和總結,作為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研究制定《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分工》《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市醫療保障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等配套措施以及各項行政執法規章制度,為我局法治工作有效開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研究謀劃落實新發展階段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為全面建設法治醫保提供堅強保障。三是緊盯責任落實,做好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相關工作,深入謀劃部署召開年度法治建設工作專題會,聽取法治建設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法治醫保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扎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職責,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走深走實。
(三)聚焦總目標,全力維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一是牢牢扭住新疆工作總目標,結合“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深入宣傳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干部群眾筑牢國家安全意識、反恐維穩意識和風險防控意識。結合“雙報到”及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扶貧幫困等工作,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預防電信詐騙、《社會保險法》等相關內容宣傳,切實提高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二是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深入開展“民族團結一家親”和民族團結聯誼活動,采取法治宣傳、入戶釋法等形式,有針對性的開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各族干部群眾牢固樹立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階段性降低我市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由9%降至7.5%,降幅1.5%。惠及全市8.4萬家參保單位、98.83萬名參保職工。共減輕參保單位繳費負擔約11.65億元,其中減輕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繳費負擔約2.5億元。二是規范服務標準。實行自治區統一的經辦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縮減80%,“最多跑一次”事項占比90%以上。落實“好差評”制度,全年接收群眾“好差評”61.28萬人次,好評率100%。三是提升服務水平。按照“跨區域通辦”工作要求,實現“跨省通辦”事項19項,“全區通辦”7項,“全市通辦”39項,“兵地通辦”13項。配合推行8項“一件事一次辦”主題套餐服務。四是推進服務下沉。將城鄉居民參保登記等8項高頻服務事項納入我市122個鄉鎮(街道)1044個村、社區(其中869個社區、175個村)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范圍。五是拓展服務范圍。實現單位網廳可辦業務26項,個人網廳、APP可辦業務18項,基層服務平臺可辦業務12項,網上辦理業務數量占全年經辦總量的86.04%。
(五)依法依規決策,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一是通過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黨支部學習,對《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進行專題學習,進一步提升領導干部的依法決策水平,提高公職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對全年擬報請批準公布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梳理,確保決策程序正當、過程公開。對提交會議研究的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程序履行不到位的,堅決不安排上會。三是建立健全《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法律顧問工作制度》,聘請專職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嚴格執行法律顧問參與決策制定,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28次,協助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核30余件。全年我局無行政敗訴、行政復議糾錯案件。
(六)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一是對全局《行政執法人員花名冊》《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花名冊》人員信息進行更新并實行動態管理,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二是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法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通過黨支部學法、法治講座、自學等多種形式對依法行政基本常識、公共法律、業務知識進行培訓,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法治素養、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三是嚴格實施執法公示制度,積極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按照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5%的標準配備法制審核人員,有效確保了法制審核工作有部門承擔、有專人負責。四是強化專項行動,開展“小切口”專項整治行動、口腔、骨科專項檢查,對64家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查出違規問題100余個,涉及金額共計620.34萬元。強化部門聯動,向衛健委移交問題線索17件。制定《關于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問題線索實施細則》,向派駐紀檢組移交問題線索2件。與水區檢察院建立檢察官聯絡辦公室,共同研討分析案情3次。健全完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對定點醫藥機構實行全覆蓋日常稽核,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2058家,對804家違規機構進行處理,拒付追回醫保基金3326.89萬元。行政處罰2家醫療機構,對違規情節嚴重的9家機構解除了醫療服務協議,通過市政府網站曝光305起具有代表性的違規典型案例。
(七)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以“安全規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錢’”為主題的2023年醫保基金監管宣傳月活動。推進落實以案釋法制度,組織全市定點醫藥機構負責人召開2023年基金監管宣傳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通報烏魯木齊市近幾年醫保基金監管工作及13起典型案例,進一步震懾欺詐騙保違法違規行為。
(八)健全糾紛化解機制,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做好信訪事項化解工作,積極引導群眾正確履行權利和義務,以理性合法形式表達利益訴求。推動以法治方式保障權益、化解糾紛,加強和規范行政應訴工作,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依法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及時處理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書。
二、存在的問題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還不夠深入,在學懂、弄通、做實上還有差距。干部法治素養、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靠經驗辦事的思維模式依舊存在,學習貫徹“一規劃兩綱要”、專業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等上下得功夫不夠,交流研討得少,將法治理念和思維轉化為法治醫保建設生動實踐的案例少。
(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有待提升。服務全市參保群眾、參保單位體量大,與此相對應的是執法人員力量不足,覆蓋面不夠,工作有時較為被動,依法行政還達不到深入、細致的標準。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將綱要讀本等納入中心組、黨支部學習計劃,認真開展法律法規及“一規劃兩綱要”學習貫徹,不斷提升黨員領導干部法治素養,特別是抓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樹牢法治意識,努力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遵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二)強化醫療執法監督水平。一是強化執法隊伍建設。加大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力度,吸納更多醫藥學、法學等專業力量,逐步配齊配強執法力量。二是探索兩定機構監督檢查的新形式。積極對接協調衛健、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行動,加強部門間配合聯動,筑牢違規行為處理證據鏈基礎。三是推進以案釋法。針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適時公開公布通報,綜合運用各類媒體向大眾釋法。
(三)鞏固深化“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強化普法宣傳。強化法治能力建設,營造醫保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大醫保領域法律法規宣傳力度,號召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醫保基金監管,大力營造全民參與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的濃厚氛圍。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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