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春莉代表:
您好!
您在烏魯木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全員推廣紅山‘惠民保’的建議”我局已收悉,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紅山惠民保”是由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指導,烏魯木齊專屬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緊密銜接的惠民型商業醫療保險,于2024年10月22日正式上線,通過“基本+補充”的方式,對國家醫保目錄內自付的醫療費用、國家醫保目錄外自費的醫療費用實行再保障,實現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基本醫保制度的有效銜接,更好地覆蓋了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能有效減輕群眾尤其是罹患大病重病的參保人員就醫負擔,在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發揮積極作用。
一、關于“加強政府宣傳引導,加大推廣力度”的建議
2024年10月22日,召開“紅山惠民保”項目啟動儀式,邀請到自治區領導、市領導等參加活動,并帶頭參與投保,通過政府站臺,增強參保宣傳力度,同時邀請到我市各家媒體平臺,通過新聞、公眾號、小視頻等多種方式,營造濃厚的氛圍,不斷提升群眾對“紅山惠民保”的知曉度。
同月,我局向我市111家市屬單位發放“紅山惠民保”推介函,請各市屬單位在本單位、本行業內(含各類直屬或管理的單位)開展宣傳動員,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該產品的特點和優勢,提高“紅山惠民保”的知曉率和參保率,共同構建更加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
2024年底,在全民參保工作會議上,向各區(縣)參會人員做出“紅山惠民保”宣傳動員講話,發動基層力量,加大“紅山惠民保”宣傳覆蓋面。根據會議精神,開展百名干部下社區宣講活動,對參保率低的社區(村)開展有針對的宣傳動員。
2025年初,我局開展醫保宣傳培訓工作,組成5個中青年干部宣傳培訓小組,面向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各區(縣)、企業單位、兩定醫藥機構等開展醫保便民服務工作、醫療保障政策、醫藥和醫療服務管理、醫保基金監管、“紅山惠民保”宣傳培訓,一是提高醫保政策和“紅山惠民保”的知曉率和理解度,二是增強群眾對醫療保障工作的認同感和滿意度,三是促進全民參保,提高醫療保險參保覆蓋率。
2025年3月,經市政府同意,向市屬各委、辦、局下發《關于推薦“紅山惠民保”的通知》,要求予以協助在本單位、本行業內(含各類直屬或管理的單位)開展宣傳動員,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該產品的特點和優勢,提高“紅山惠民保”的知曉率,鼓勵職工和居民主動參保,共同構建更加完善的首府醫療保障防護網。同步在參保截止期前十天,在各街道、社區(村)包戶群中積極轉發“紅山惠民保”宣傳圖片和倒計時,以提高群眾對惠民保知曉率,更好惠及參保群眾。
二、關于“優化投保流程”的建議
“紅山惠民保”依托于基本醫保經辦管理體系,有效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服務和管理效率。開發“紅山惠民保”綜合服務應用平臺,開通微信公眾號線上參保渠道,支持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購買,支持共保體信息系統與醫保信息平臺聯通。“紅山惠民保”將待遇結算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結算相結合,開創“醫保+商保”快賠結算模式,被保險人在烏魯木齊地區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通過烏魯木齊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后,符合理賠條件的醫療費用直接推送至“紅山惠民保”理賠部門,參保人無需跑腿、無需申請零星報銷,就可進行“紅山惠民保”理賠,最大化方便參保群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快賠結算從患者的角度出發,切實給患者保險報銷帶來方便。
三、關于“提高保障水平,加強監管與評估”的建議
消除醫療保障“盲區”、補齊醫保體系短板,是“紅山惠民保”的一大亮點。推出“紅山惠民保”之前受醫保目錄及報銷范圍的限制,對醫保范圍外的自費診療費用及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仍需負擔的醫療費用缺乏制度保障。“紅山惠民保”針對這一問題,建立特藥和罕見病清單,將尚未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支付范圍但療效明顯、價格適宜、適用范圍明確的藥品列入準入清單,納入“紅山惠民保”保障范圍。結合國家醫保目錄調整范圍、醫療機構實際用藥診療情況動態調整清單。同時,“紅山惠民保”對基本醫保范圍內的個人負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延伸保障。對參保人員基本醫保目錄范圍內但經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后仍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納入“紅山惠民保”保障范圍,有效解決因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封頂線等政策而造成的基本醫保范圍內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針對您提出的加強對“紅山惠民保”的監管和評估,我們將嚴格按照《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疆監管局關于支持規范惠民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指導意見》執行,對“紅山惠民保”運行情況和潛在風險進行監測。
下一步,我們將在下一輪“紅山惠民保”參保期內,會同共保體,不斷擴大“紅山惠民保”保障范圍,提高保障能力,加強宣傳力度,提高參保率,切實增強參保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對以上答復,如有意見,請及時告訴我們。
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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