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市醫療保障的參保登記、待遇支付、協議簽訂、資金結算和烏魯木齊市跨省、疆內異地就醫備案及資金結算等經辦服務工作。
(二)承擔全市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的實施和運行維護工作。
(三)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烏魯木齊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設9個內設機構和8個派出機構,均相當正科級:
(一)內設機構
1.黨政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文秘、財務、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黨務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基金管理科
承擔醫療保障基金財務管理、支付、對賬等工作;編制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基金統計報表、分析和精算工作。
3.待遇支付科
承擔醫療保障待遇受理、審核、支付結算等工作;承擔異地就醫結算經辦服務工作。
4.綜合業務科
承擔經辦操作規程的制定及標準化建設工作,跟蹤協調督辦 綜合柜員業務;承擔醫療保險先行支付審核、個人權益記錄管理 服務工作;承擔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工作;承擔破產企業 醫療保險經費測算工作;組織開展經辦業務培訓、考評、綜合調研等工作;開展醫療保障政策和業務咨詢;承擔中心信訪工作。
5.定點醫藥機構管理科
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方案;承擔定點醫藥機構信用等 級評定工作;負責參保人員特殊門診備案審核及鑒定復審工作; 負責定點醫藥機構設施設備、定點醫師的備案管理;承擔定點醫藥構準入退出、服務協議管理、考核等工作。
6.稽查審核科
組織開展定點醫藥機構稽查工作;受理舉報、投訴,依照協議約定對定點醫藥機構違約行為進行處理;承擔全市醫療保障醫藥服務智能監控工作;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
7.內控檔案科
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制度并 組織實施;承擔醫療保障經辦業務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經辦業務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8.信息科
承擔全市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的實施和運行維護工作,為醫 療保障信息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9.長期護理保險服務科
承擔長期護理保險政策宣傳、培訓工作;承擔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服務機構準入、退出、考核等工作;指導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經辦服務工作,開展協議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派出機構
1.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中心
2.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分中心
3.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米東區分中心
4.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天山區分中心
5.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沙依巴克區分中心
6.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水磨溝區分中心
7.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達坂城區分中心
8.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烏魯木齊縣分中心
以上8個分中心負責管轄區域內醫療保障業務經辦、咨詢、宣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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