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各委、局、辦: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發〔2022〕84號)系列工作部署,為有效推動我市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我局會同市屬各有關部門,對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發布的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包括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了反復梳理,形成了《烏魯木齊市政務服務中心及分大廳進駐事項負面清單(2024年版)》(以下簡稱“負面清單”),共梳理認定9個部門的34項事項因場地限制或涉密等原因,不宜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或分大廳。現將負面清單予以印發,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負面清單》重要意義
《負面清單》是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推動企業群眾辦事“一門、一窗、一次”改革的重要舉措,是深化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重要手段。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知、準確把握實施《負面清單》的重要意義,全力保障《負面清單》貫徹執行。
二、切實抓好《負面清單》落地實施
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負面清單》,做實做細“應進必進”工作,對于《負面清單》以外的依申請類行政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均應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或各分大廳集中辦理,嚴禁“明進暗不進”,尚未進駐的應盡快落實。對于列入《負面清單》的事項,及時在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辦事指南中“進駐狀態”、“辦理地點”等要素進行調整。
三、全面加強《負面清單》動態調整
若出現法律法規變動等需調整《負面清單》的情形,各部門應及時提出書面申請,經綜合研判后,對《負面清單》修訂完善。對于調整的事項,各部門要有序銜接、及時更新網站公示內容、實時對外宣傳,確保同一事項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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