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行政資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激發烏魯木齊市高質量發展新動能新活力。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自治區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烏魯木齊市實施的決定》(自治區政府令第237號),自2024年7月1日起,權限內國家、自治區重點項目先行使用林、草地報備事項由烏魯木齊市林業和草原局(烏魯木齊市園林管理局)承辦,現將事項辦事指南予以公布。
附件1:權限內國家、自治區重點項目先行使用林地辦事指南.xlsx
附件2:權限內國家、自治區重點項目先行使用草地辦事指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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