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機關工勤崗位控制數3名。
市體育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秘、檔案、保密、財務、信訪、綜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思想政治、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和干部培訓工作;負責擬訂體育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負責組織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負責體育法治建設,推進和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等工作;指導、協調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體育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群眾和競技體育科。擬訂群眾體育、競技體育工作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全市群眾體育活動;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培養管理工作;負責群眾體育及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訓練、競賽組織工作;負責競技體育項目設置和布局;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體育傳統項目和特色項目基地學校建設,以及青少年體育其他工作;指導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參加全國、自治區、市級運動會工作;指導、監督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體育經濟科。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促進體育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對體育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社會力量開展賽事活動,開展體育產業招商引資和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從事高危項目經營活動專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承擔體育統計工作;指導體育場館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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