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在人防工程內安裝使用指引〉相關措施的通知》(烏國動發〔2023〕14號),我市人防工程充電樁安裝使用相關事宜已由各區(縣)國防動員辦公室承接,為方便市民群眾辦理相關手續,更好推進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工作落細落地,現將各區(縣)國防動員辦公室地址電話以及《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予以公布。
附件:1:烏魯木齊市區(縣)國防動員辦公室地址電話
2:人民防空工程租賃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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