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財政局:
根據《烏魯木齊市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烏財規〔2022〕1號)和市農業農村局《關于2024年烏魯木齊市本級財政銜接資金分配方案的函》,現下達你區(縣)2024年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215萬元(詳見附件1),請專款專用。
各區(縣)請列2024年轉移性收入科目“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2130505農林水支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生產發展”。現就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該項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范圍,你區(縣)財政部門在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直達資金標識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二、各區(縣)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工作安排,按照銜接資金管理辦法,切實落實績效管理要求,管好用好銜接資金,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擠占和滯留資金,不得變更資金用途和擴大使用范圍。
三、資金安排要重點支持自治區鄉村振興示范村建設,立足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共同富裕,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引領全區農業農村現代化。
四、各級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銜接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對資金年度使用計劃、扶持對象、支持項目、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及額度等信息必須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公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根據《烏魯木齊市本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烏財預〔2018〕56號)要求,請加強項目績效管理,在預算執行中,對資金運行情況和績效目標實現程度開展績效監控,確保專項資金取得實效。預算執行結束后,應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詳見附件2)開展績效自評工作。
六、請加快執行進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烏魯木齊市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跟蹤反饋管理暫行辦法》(烏財預﹝2018﹞41號)要求,認真填寫《烏魯木齊市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跟蹤反饋表》(詳見附件3)。
附件1:2024年提前下達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xlsx
????附件2:2024年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xlsx
????附件3:烏魯木齊市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反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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